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司法政務及司法事務的管理,增強民主決策,提高辦事效率,實現政令暢通,睢寧法院完善和推行四項制度,實行陽光政務工程,讓全體干警參與和監督,深入推進司法政務公開。

一是進一步完善院長辦公會制度。該院將財務預算及重大財政支、出各業務庭或綜合部門的重要事項、法院所有重大司法政務管理事項等統統列入院長辦公室研究討論。院長辦公會成員除了院黨組成員參加,綜合部門的負責人和部分業務庭的庭長全部參加,實現更多人的參與決策。院長辦公會決定的司法政務及司法事務事項全部再通過院務會(全體中層干部參加)的形式向全院進行公布,并由辦公會專門負責督察、檢查和實施,定期通報結果。

二是進一步完善考勤和會務制度。針對遲到、早退、會議期間缺席、離席等不良工作作風,該院利用監控系統,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人員出勤情況,改過去經濟處罰的方式,通過法院內部網絡進行實情公布,對出勤及會務會風情況不作任何評論,每周一通報。這一措施是實行開放式管理增強干警自律的有效形式。

三是實行部門月工作報告通報制度。為嚴格崗位目標責任制,堅持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該院規定每個部門于當月的5日之前要將上月的工作進行如實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交院黨組成員傳閱,并在法院內部網上進行公布,對全院干警公開,接受全院干警的監督和評價。

四是實行季度工作總結講評制度。為扎實完成全年各項審判工作任務,提高質量與效率,該院每季度實行工作總結和分析制度,要求每個部門尤其是審判部門要將本季度的工作量、質效等進行數字化的分析和對比,找差距,明確努力方向和階段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