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建湖縣人民法院把加強作風建設作為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重要舉措,著力解決干警在思想作風、學風、審判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增強司法為民,服務大局和廉潔司法的意識,進一步樹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第一季度結收案比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民事案件調撤率同比上升13.1個百分點;執結率同比上升8.9個百分點。

1、堅持學習貫徹到位。一是造濃加強作風建設的氛圍。組織召開全院干警作風建設大會,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部署要求。二是組織干警學習討論加強作風建設的規定內容。把學習討論的過程作為約法三章,明確責任,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過程,使作風建設的規定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同時,每名干警根據崗位和工作職責的要求,簽訂廉政自我承諾書。三是開展“十查十看”活動。重點查找公正司法、服務大局、作風建設、審判紀律、廉潔司法、職業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查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審判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堅持組織領導到位。該院成立了以黨組書記、院長為組長的作風領導小組,明確規定院長、黨組書記是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作風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責任明確到人,如果出現問題,實行責任倒查制,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規定,干警違反作風建設方面的規定,被上級明查暗訪通報批評,并經院黨組確認基本屬實的,對其待崗三個月,待崗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同時對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當年所在部門評先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3、堅持制度建設到位。根據上級要求,緊密結合法院實際,制訂出臺了《建湖縣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規定》,圍繞公正司法、服務大局、作風建設、審判紀律、廉潔司法、職業道德、六條禁令、行為規范等方面作出“十個嚴禁”的規定,建立了《干警廉政“五自雙評”制度的意見》。同時還出臺了《關于對發回重審、改判案件確認與追究的規定》、《關于規范法官與律師行為的規定》,健全完善了黨風廉政責任制、干警廉政談話制度、廉政檔案制度、干警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明確了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增強了干警廉潔司法的意識,在全院形成“講正氣、樹新風、創三優”的良好氛圍。

4、堅持監督檢查到位。該院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實行全方位、立體式、多層面的監督。一是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成立作風建設專項督查組,定期不定期對干警作風建設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做到及時發現及時糾正。二是實行專項監督檢查,對干警執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和執行“六條禁令”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如發現違規問題,嚴格按照規定處理。三是對干警行使審判、執行、行政管理權情況進行督查,組織人員定期抽查審、執結案件,了解走訪案件當事人對案件的評價和反映。同時,實行“廉潔司法監督函制度”,加強對案件的監督,強化對錯案責任追究的力度,保證裁判的公正性。四是開門納諫,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定期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廉政監督員、特邀監察員及律師、案件當事人等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函和個別走訪,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和觀摩執行現場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及時有效地解決作風建設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