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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負責人陳璇及“王桂蘭”家事調解工作室負責人王桂蘭深入八角井村村委會巡回審理并成功調結一起贍養糾紛案件,讓耄耋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家住八角井村的章老太與其老伴兒老張均已年逾八旬,章老太在與老張結婚之前生有一子三女,與老張結婚后又生育一子。現兩人均身體不再硬朗,需要子女的照顧。

2020年2月,在兩位老人的同意下,八角井村委會組織老人的兩位兒子就兩位老人的贍養進行了調解,并達成了協議,協議約定由大兒子小林負責母親章某的贍養事宜,小兒子負責父親張某的贍養問題。

協議簽訂后,章某不愿與老伴兒分開居住到大兒子小林家中,老兩口仍單獨居住在與大兒子家僅一墻之隔的家中,因章老太身體不便,老伴兒老張需要在夜間服侍,隨著年齡的增大,老張也逐漸感到力不從心,加之協議簽訂后,小林并沒有按照協議的約定按時給付生活費,章老太遂一紙訴狀將大兒子小林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贍養義務。

巡回審理

案件流轉至“王桂蘭”家事調解工作室,考慮到贍養案件的特殊性和章老太的實際情況,工作室負責人王桂蘭意識到該糾紛如不能達成調解,一方面無法保障章老太的贍養,另一方面章老太和子女可能面臨親情無法修復的窘境,遂當即與案件所屬轄區開發區法庭負責人陳璇進行了協商,探討如何妥善處理好章老太的養老問題。

為從根源上修復章老太夫婦與子女的親情,將章老太的贍養落到實處,陳璇法官決定將該案搬到老太所在的村委會進行巡回審理,并聯合村干部開展調解,以達到以案說法、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因章老太身體不便,章老太并未到村委會參加調解,由老伴兒老張代為參與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均心存芥蒂,老張認為自己和老伴兒含辛茹苦地將大兒子拉扯長大,有什么好東西都想著大兒子,大兒子一家就住在一墻之隔的隔壁,卻甚少回家看望兩位老人;大兒子小林則認為其繼父老張在日常生活中偏袒其親生兒子,同時老兩口還有余款足以滿足日常生活所需,并不需要其額外給二老支付生活費。

陳璇法官和調解員王桂蘭充分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在詳細了解了雙方的矛盾后,采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從“情”與“法”兩方面入手,一方面勸慰老人要學會換位思考,體諒子女的難處;另一方面對小林展開了批評教育,并告知其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法律后果。經過教育,小林表示,如果母親愿意的話,他同意將母親接回自己家中隨自己生活,并負責照料其日常生活起居。

為確定老人的真實意愿,陳璇法官和調解員王桂蘭又來到老太家中,拉著老人的手,細細征詢著老太的意見,老太表示,老伴兒年紀也大了,也照顧不動她了,愿意隨大兒子共同生活。聽聞老太的意見后,小林隨即回家為母親準備好床鋪。雙方就章老太的衣食住行、生活起居等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小林表示今后會好好照顧年邁的母親,以報答其養育之恩,至此章老太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贍養問題得到妥善解決,糾紛圓滿化解。

陳璇表示,在化解涉老糾紛時,人民法院不僅要妥善處理好老人的贍養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化干戈為玉帛,修復血濃于水的親情關系,倡導孝道文化,弘揚新時代文明家風,讓每一位老人的黃昏生活溫暖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