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記者在于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召開的江蘇法院司法協理員工作現場會上了解到,近年來,江蘇各級法院把推進司法協理員工作作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司法協理員工作網絡,不斷完善司法協理員工作機制,著力加強司法協理員選任、職責、考核等工作機制建設,推動司法協理員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充分發揮司法協理員職能作用,司法協理員工作有了長足的進展。

  江蘇法院大力推進覆蓋全轄區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廠礦企業的司法協理員網絡建設,廣泛選任熟悉當地情況、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群眾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司法協理員,協助人民法院開展矛盾排查、糾紛化解、法制宣傳等工作。目前,共選任司法協理員5449人,其中,徐州兩級法院選任2398名司法協理員,基本實現了“一社區一員”、“一村一員”,形成了點、線、面相結合,巡回審判點、訴訟服務站、駐村法官工作室與司法協理員相銜接的基層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網絡。今年前三季度,僅徐州法院選任的司法協理員就協助人民法院訴前成功調解案件2344件。

  記者獲悉,至2013年上半年,江蘇法院要基本實現每一個鄉鎮、街道、社區、村居、大型廠礦企業至少選任一名司法協理員,到2013年底,要基本完成在特殊行業、專門領域選任司法協理員的工作,實現司法協理員工作網絡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