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5月4日上午,隨著審判長的法槌落下,這位舉家搬遷躲債卻在外購置房產的失信被執行人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制裁。這是連云港法院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的集中宣判活動現場,當天上午共有12起案件的13名被告人因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接受刑罰處罰。

據介紹,本次集中宣判活動選取的都是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案件,包括用他人賬戶轉移自己的工程款,有的將法院查封的物品進行變賣,有的隱匿自己的工資,有的隱匿了自己的財產等行為,具有典型性。通過集中宣判,敦促被執行人來主動履行義務,進一步弘揚誠信意識。

自2017年10月以來,連云港全市兩級法院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拒執案件588件,立案168件,正在審理65件,判決34件;移送公安交警部門協助扣押車輛194輛,已實際扣押77輛;公安機關協助扣押被執行人277人,41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因懾于公安機關的介入,主動履行債務,履行標的共計1800余萬元。

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案件當事人,法律工作者以及網民代表近300人旁聽了宣判活動,另有超過11萬人通過連云港法院庭審直播網和連云港中院微博在線觀看了集中宣判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