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位母親的堅持,雖已事過境遷,但我仍感到困惑。

張某是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原告,她與丈夫李某均已年過六旬,結(jié)婚多年,生有二子李大、李二。李大、李二早已成家,并各生一女。

幾年前,李大、李二就父母的贍養(yǎng)問題達成協(xié)議,由李大贍養(yǎng)父親李某,李二負責贍養(yǎng)母親張某。不過,按張某的話來講,這份協(xié)議其實就是個幌子,李二不但不能盡到贍養(yǎng)義務,反而是張某在幫扶李二,為其承擔家中的開銷。

李大經(jīng)濟條件較好,贍養(yǎng)李某也不在話下。但李二自小不學好,小偷小摸又賭博,妻子氣得與他離了婚,女兒也留給了李二。兒子不學好,兒媳又離開了,年幼的孫女小菁無人照顧。張某看到眼里,急在心里。于是,本該頤養(yǎng)天年的張某每天忙著擺攤、打工,賺取微薄的酬勞,毫無怨言地擔起了撫養(yǎng)小菁的責任。

天有不測風云。離婚后不久,李二便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喪生。張某傷心之余,更是盡心盡力地照顧著小菁,祖孫倆相依為命。

本也相安無事。不料,李某兩年前因病癱瘓在床,李大便請求母親張某幫忙照料起居,但遭到張某的拒絕。張某的理由是,自己還需撫養(yǎng)小菁,李某應由李大贍養(yǎng)。

母親的態(tài)度令李大心生不滿。李二不學好,母親全力幫扶。父親生病需人照顧,請母親幫忙本是情理之中,但母親卻不肯伸出援手。

張某對兒子李大也是滿腹怨懟。她認為,李二是不成器,做母親的再不伸手幫忙,還能指望誰幫忙?況且,李二已過世,留下小菁孤苦伶仃,自己拉扯小菁是不可推卸的責任。李大日子過得好,理應幫助侄女。

母子倆各有各的怨氣,幾成陌路。

張某隨后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張某與李某感情尚未破裂,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

收到判決后,張某數(shù)次信訪,哭訴跺腳打滾,認為判決錯誤。向其釋明不服判決可以上訴后,張某又表示,堅決不上訴,就是要信訪。

當然,張某堅持訴訟,法院最終還是判決準予雙方離婚。

案件處理結(jié)束了,張某與丈夫李某算是徹底劃清了界限,但同時也在兒子李大心里砌起了厚厚的一堵墻,李大再不愿過問母親的一切。

回過頭想想,作為祖母,張某無疑是相當稱職的。盡管我們也勸說張某可以將小菁交由其母親撫養(yǎng),但張某堅持認為小菁是她的孫女,兒子不在了就應當由其幫忙撫養(yǎng),這是她義不容辭的責任。而作為妻子來講,張某則是完全失敗的。在丈夫李某需要人照料時,張某的嚴辭拒絕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導火索。

作為母親,張某對李二確實極盡了母親的責任,拉扯幫扶,無微不至。但對李大來講,張某卻不能算是合格的母親。同樣是兒子,但張某毅然選擇了那個不學好的。她可能沒想到,她對李二的無原則的包容,其實已經(jīng)對李大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求仁得仁,婚姻解散,是張某堅持得來的。不過,沒了丈夫,又死了兒子,剩下唯一的兒子又與她形同陌路,也是一件令人倍感悲哀的事情。

只是,年事漸高的她,不知道在無人時會不會懊悔自己曾經(jīng)的堅持。(當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