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經濟的基本細胞。2020年以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的沖擊,江蘇法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一審審結涉疫情民事、行政案件2847件,4個案例入選全國法院服務保障復工復產典型案例。2020年3月,蘇州中院成功調解兩起案值達5.5億元的金融案件,引導雙方達成延期還款協議,盤活了企業流動資金,紓解了企業資金困難,將金融惠企政策落地落實。

非常之時,“破”解困局,“產”出生機。全省法院加大企業救治力度,綜合使用重整、和解、預重整等手段積極推進企業再生,成立南京、蘇州破產法庭,審結破產案件2263件,化解不良債權1433.7億元,安置職工4.2萬人,盤活土地房產5559.6萬平方米,司法助力“穩住經濟社會發展基本盤”。

2020年11月,常州溧陽法院在“申特系企業”破產案件中,通過整體出租經營,實現了高爐“不熄火”,3000名員工“不下崗”,幫助企業引入戰略投資176億元,形成千億級新產能。

萬名干警下沉“網格”推動復工復產

 “企業的每一天可能是最后一天。尤其是小微企業和困難企業,這個寒冬對他們來說不堪重負,法院要盡己所能為他們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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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某金屬生產公司是一家由江都法院進行破產審判,通過“府院聯動”協調引導,從破產清算轉為破產重整的公司。公司員工多為外地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公司陷入“復工難”。江都法院民二庭法官主動溝通,了解到又因物流停運原材料無法運送,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停擺,債務無法按期歸還的困境。法官當即與債權人對接,協調理解公司當前情況,并與破產管理人聯系,最終達成以時間換空間,延緩月還繳額的解決方案,該公司生產經營得以恢復,順利渡過難關。

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務下傾,疫情防控期間鎮江中院108名黨員干警主動請纓,深入600余家企業開展企業復工督導檢查,揚州法院成立“復工復產司法保障小組”,組織196名院、庭長進駐復工復產企業、96家商業樓宇,結合企業普遍關注的疑難問題開展法律服務。數據統計,疫情爆發以來,全省法院干警下沉基層,助力村、社區及轄區企業依法防控、復工復產,組織“法官進網格”1.5萬人,調處矛盾糾紛25萬余起,對近萬件涉企矛盾糾紛進行了源頭處理,以網格化司法服務助力、完善社會治理。

非常時期,法槌落下,敲出的是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使人流、物流、資金流有序轉動起來,暢通經濟社會循環。

去年3月份,被告公司因資金回籠,銀行賬戶中進賬了共計1300余萬元工程款,但因該賬戶正被法院凍結,無法提取這部分款項,又面臨復產復工急需用錢,該公司情急之下向法院寄來關于申請解除超標查封的函,請求淮安區法院緊急辦理銀行賬戶解封事宜,同時電話聯系了檢察院請求幫助。法檢兩院共同努力下,該公司賬戶上的1300萬元被快速解封,為該企業迅速投入復工復產創造了條件。

據了解,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法院還引導當事人將庭審活動從“線下”搬到“線上”,從立案到審理,從開庭到調解,從調解到執行,運用互聯網快速解決糾紛,在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的背景下,推動復工復產跑出“加速度”,為產業鏈復蘇注入強勁動力。

企業重整再生實現“破”中求立、求進

受中美貿易摩擦和疫情疊加影響,2020年以來,江蘇一批企業陷入困境,有的面臨破產危機,給就業及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帶來挑戰。

這些企業哪些該救,怎么救,誰來救?

 “司法審判中,我們的思路堅持‘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為企業重整再生精準施策、靶向紓困,力推‘六穩’‘六保’任務落地落實。”省法院民二庭負責人談到。

江蘇申特鋼鐵有限公司等十二家關聯公司(簡稱申特系公司)曾是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有員工3000余名。2014年以來,因經營模式混亂,管理無序等原因,截至2019年底,公司負債高達220億余元,已嚴重資不抵債,引發眾多債權人集訪、進京上訪。

2020年4月,淮礦現代物流(上海)等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溧陽法院申請對溧陽申特型鋼有限公司進行破產重整。

重整過程中,溧陽法院引入專家咨詢,邀請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針對鋼鐵行業自身發展特點及區域產業定位,結合申特系公司高污染、高能耗、安全隱患嚴重急需進行轉型升級設計了《江蘇申特高質量發展建議》,管理人據此發布公告進行公開招募。最終擇優引入民營企業500強企業,江蘇德龍鎳業有限公司作為重整投資人。管理人隨后根據意向投資人與其簽訂的投資協議制定了重整計劃草案。

采訪獲悉,重整計劃草案中包含了償債方案及符合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經營方案。依據償債方案,江蘇德龍將提供58億元用于清償企業債務。依據經營方案,江蘇德龍一期將投資176億元,建設高端不銹鋼熱軋項目,項目達產后形成終端銷售收入預計超1000億元,稅收超15億元。2020年11月16日,溧陽法院裁定批準申特系公司重整計劃,目前重整計劃正在如期執行。

省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介紹,該案的重整創新在于,考慮到案件的審理處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同時針對鋼鐵行業一旦停產將會引起巨額損失、引發安全隱患、影響社會穩定等因素,最終確立了“破產不停產”、“員工不下崗”、“待遇不降低”的“三不”重整工作原則。

一方面,創新啟用重整期間租賃經營模式,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在重整期間將“申特系公司”整體出租經營,盡最大限度盤活企業資源,保證3000多名職工不下崗,同時也使得企業資產得到保值。另一方面,與企業所在園區管委會、公安部門、應急管理部門等共同制定安全生產方案,邀請江蘇省冶金行業協會專家組成專家團隊進駐企業,進行安全診斷,提出安全建議,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穩定。

此外還結合申特系公司急需轉型升級,邀請行業專家對于意向投資人給出的經營方案進行評定,推動企業實現由高污染、高能耗向低排放、綠色環保、智能化發展轉型升級。

 “疫情背景下,貫徹‘六穩’‘六保’經濟發展政策,通過實質合并重整實現公平清償、實體產業轉型升級,申特系公司重整案具有典型意義。”民二庭負責人談到。

2020年也是破產處置工作格局日臻健全、完善的一年。2020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動下,江蘇率先實現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省市縣三級全覆蓋。機制成立一年多來,共妥善安置職工近6萬人,化解破產債權2159億余元,釋放土地及房產近5000萬平方米,處置延期交付、爛尾等問題樓盤351個,推動105家企業重整再生。

2020年6月12日、12月18日,南京、蘇州破產法庭先后揭牌運行。南京破產法庭運行半年多來,在以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方式推動市場出清、防范化解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已取得明顯成效。2020年12月18日,江蘇省法學會破產法學研究會成立,包括2019年底成立的江蘇省管理人協會,自此,具有江蘇特色的“兩庭、兩會、一機制”企業破產處置工作新格局正式形成。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2020年12月24日,南京市鼓樓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3件涉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原告起訴認為中國銀行應對原告在4月20日“原油寶”事件中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庭審結束后,其中一件案件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于庭審當天達成調解協議,該案調解結案,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畢。時隔一周, 12月31日,鼓樓法院對另兩件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自2020年7月,江蘇高院在全國率先發布集中管轄公告,到最先公開開庭審理3件涉“原油寶”事件民事案件,由此確立了涉“原油寶”事件案件的裁判規則。

金融穩,經濟穩。2020年全省法院依法穩妥審理各類金融糾紛案件,審結金融商事案件7.4萬件,涉案標的額903.7億元。全省法院金融審判始終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作為根本任務,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提高對金融案件存在的潛在風險的預見預判能力,嚴密防范各類金融風險挑戰。

省高院相繼出臺相關指導意見,防范與打擊“套路貸”及虛假訴訟,落實長效常治,徹底切斷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訴訟掩蓋“套路貸”、實現非法利益通道。各級法院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協調,防范金融不良債權、債券違約、企業破產等特定類型案件可能引發的金融風險傳遞,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省法院民五庭負責人介紹,2020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金融商事案件陸續出現,包括金融借款逾期引發糾紛,金融機構受疫情影響形成不良資產處置引發糾紛等,此外,金融商事案件結構變化仍將持續、涉外因素不斷增多,審判中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金融安全任重而道遠。

 “需要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以及社會公眾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協同做好金融領域新冠肺炎疫情應對工作,進一步加強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法治保障,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整治力度、加強金融風險防范等機制建設。”民五庭負責人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