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院長耿輝在一篇學術論文中談到調解與依法裁判的關系時這樣說:“調解作為一種合意型的糾紛解決方式,是糾紛當事人發生爭端后互相妥協的結果,更容易被當事人接受和認可,從而化干戈為玉帛,回歸和睦相處的生活狀態。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依照法律可以調解、根據案情能夠調解、按照矛盾沖突的特點調解處理效果更好的,應首先選擇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泗洪法院在處理矛盾糾紛時始終堅持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先后創新了“抓兩頭促中間工作法”、“院長約談制”等調解方法,榮獲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市法治建設先進集體,并被省高院表彰為2011年度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先進集體。 

 

多方溝通消積怨  不減耐心

 

199712月,邱某、劉某等十家分別購買了某鎮原工商公司(現與幾家單位合并為工貿公司)房屋各一間。邱家跟劉家早就熟識,因購房變成了鄰居,更是“抬頭不見低頭見”,兩家關系本該更上一層樓,誰知卻因房子生了間隙,以致矛盾加深。

 

原來,該工商公司賣房過程中出現失誤,錯將九間房屋賣給了十家,其余八家各自占領一間后,造成邱家和劉家共享一間,又因后買房的邱家率先將房拓展半間,由此造成邱家和劉家共享一間半房屋。兩家各自憑當初的購買收據據理力爭,互不退讓。2011年,兩家矛盾再次升級,演變成雙方搶房翻建,將一間半房屋扒的不成形狀,最后雙方只好訴至法院。法庭上,兩家依舊針尖對麥芒,言辭激烈。高法官接到該案后,并沒有圖方便機械辦案,經過實地認真調查后認為如判決雙方均應駁回,但是若真如此,雙方的利益都沒有得到保護,矛盾也未得到根本解決。他以促進鄰里和睦為切入點,積極做雙方工作,著力解開雙方心結。高法官又找到當地政府及原工商公司負責人,協調溝通。經過三個月的不懈努力,雙方終于在今年10月中旬達成調解方案:邱家同意將爭議房屋讓出半間給劉某,在法院及當地國土、房管部門的參與下,雙方砸樁定界;劉某補償邱某4000元,原工商公司補償邱某3000元。邱某和劉某終于握手言和,重拾鄰里情。

 

提示卡助力調解   服務貼心

 

“本院已經受理原告某某訴被告某某及你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作以下友情提示:一、原告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本身是意外的不幸,如不能得到及時合法的理賠將人為增加其痛苦。保險公司出庭應訴既是對法院審判工作的尊重,也是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撫慰;二、“如果你公司愿意在交強險限額內與原告協商,而因路途遙遠等原因不便出庭,可以與本院電話聯系……”2011年開始,泗洪縣人民法院金鎖法庭在送達應訴手續時都會給參訴的保險公司寄送一張“友情提示卡”,以提高保險公司出庭應訴率和接受調解率。同時該庭還通過網上異地調解、郵寄法律文書的“便民措施”,免除外地保險公司長途奔波之苦。

 

對于標的低于一萬的小案件,本來我們公司正常是不聞不問的,但是法庭給我們寄來了友情提示卡,說明法院對我們的負責和尊重,我們愿意配合法院,在收到調解協議后賠償款將在15天內到位。黑龍江一保險公司在收到友情提示卡后主動打電話給承辦法官。近年來,該院以上述方式順利調解了涉及大慶、北京、鶴壁、深圳、蘇州、桂林等外地多家保險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保險公司均能自動按時履行賠償義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此外,該庭還創新群眾調解法、基點調解法、接力合力調解法、巡回審理調解法等,調解撤訴率始終居全市前列,并獲2011年度全市法院集體三等功。

 

勿以善小而不為   真誠暖心

 

起訴的錢不多,俺年齡大了,也不在乎這點錢。但家人都不支持起訴,怕跑來跑去冤枉錢花得比討要的電費都多。俺就認死理,這不事情到了你們庭,一天就解決了,一點也不麻煩。這一袋水果,我拎了四十里路,你們可一定要收下……”泗洪法院孫園法庭迎來了一位拎著一袋裝滿香蕉、蘋果的70歲老人。

 

老人姓葛,有間房子一直閑置就租了出去。誰知租房的小吳欠了幾個月的電費不交,老人多次討要,小吳都以各種理由推脫。老人一氣之下到孫園法庭起訴吳某,要求小吳支付所欠電費922元。法庭工作人員向老人問明情況后,第一時間電話聯系被告吳某,耐心細致做調解工作,吳某聽說老人家專程坐車到孫園法庭討要欠款,也覺得很慚愧,表示一定償還所拖欠款。當天下午,吳某來到了孫園法庭,將922元交到法官手中。孫園法庭隨即聯系葛某,告知對方已履行義務。次日,老人專程從泗洪縣城趕到孫園鎮,領到欠款后激動不已,表示要請法庭工作人員吃飯,被婉拒后老人堅持送水果,于是出現了上述一幕。

  

“法官在辦案中要學會換位思考,做思想工作要有耐心,更要將心比心,堅持情法交融,鼓勵矛盾雙方認識到真情無價,為他們提供可行建議,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全省法院調解能手”趙含祥在泗洪法院表彰總結大會時分享的調解經驗贏得了辦案法官的共鳴。四季輪轉,春去冬來,泗洪法院始終扎根于基層,用好“調”之善器,譜寫了一曲曲和諧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