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專項治理工作,從源頭上系統治理"套路貸"違法犯罪,對于通過"打財斷血"徹底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維護金融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護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省法院在"套路貸"虛假訴訟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不少"套路貸"違法犯罪是依托信息網絡平臺進行的。典型的如泰州 "12·17"網絡"套路貸"案件,受害人數多達167萬余人,放貸金額高達170億余元,非法牟利23億余元,造成受害人輕則破財重則家破人亡,極大地擾亂了當地經濟秩序,侵害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破壞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與線下"套路貸"違法犯罪相比,網絡"套路貸"違法犯罪的磋商、放貸、催討等行為大多通過虛擬網絡進行,其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更強,并且具有傳播快、涉眾廣、跨區域等特征,作案手法更復雜、影響范圍更廣泛、社會危害更嚴重,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網絡借貸案件與普通民間借貸案件相比,法律關系更復雜,涉及主體眾多,電子證據采信難,網絡借貸事實認定難,原被告身份信息、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理資格真實有效性確認難,涉嫌"套路貸"虛假訴訟概率高,還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非法放貸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三年多來,全省法院受理涉網貸案件1萬多件,有4萬余件涉P2P網絡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向全省各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在法律層面,目前尚無專門針對網絡借貸案件的審理規范,對這類案件的處理經常面臨無法可依的局面,也給審理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和障礙。

經過調研,廣泛征求全省各級法院意見,調閱涉嫌網絡"套路貸"虛假訴訟的典型案件卷宗,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結合全省審判工作實際,江蘇高院制定了本《工作指南》。作為"套路貸"虛假訴訟專項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建設中的重要一環,希望《工作指南》的施行,能夠為全省法院乃至金融監管部門清理整頓懲治網絡"套路貸"違法犯罪,提供規則上的借鑒和參考,有效震懾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從事"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源頭上整治"套路貸"虛假訴訟,徹底截斷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訴訟程序實現非法利益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