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智能終端的普及和終端用戶興趣的轉移,篇幅短小且內容豐富的短視頻形式,逐漸成為大眾獲取信息以及休閑娛樂的重要方式。而由于短視頻短、平、快和全民生產的特征,在短視頻的內容池中,不乏創作門檻低、內容同質化嚴重、侵權的現象。當下短視頻侵權主要可以分為幾類, 一是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他人短視頻作為商業廣告在互聯網上傳播;二是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將影視作品或者用戶自行上傳的視頻進行剪切或加工整合形成短視頻;三是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短視頻中使用他人的音樂作品、文字作品等。如何甄別和保護成為熱議話題。

獨創性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也是著作權意義上作品的一個重要特征。那么判斷獨創性的標準是什么?目前,各國對于作品獨創性標準的解釋主要可分為作者權體系獨創性標準和版權體系獨創性標準。我國《著作權法》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均未對作品的獨創性作出明確規定。在學術界,學者們對我國獨創性標準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有學者認為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對“創作”的定義,“智力投入”應當作為衡量所有作品獨創性的一般標準;同樣的,也有學者認為一件作品的完成應是該作者自己的選擇、取舍、安排、設計、綜合的結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復制而來,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而來。也有學者對作品的獨創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們認為作品的獨創性不僅意味著“獨立完成”,更意味著作品的誕生是作者創造性智力勞動的結果,體現了作者的個性特征。

通過對各國以及我國現有的獨創性標準理論及司法判例的分析可得,獨創性與作品時長沒有必然聯系,但與類型特征緊密相關。而短視頻的類型更是復雜多樣,短視頻融合了文字、圖片、語音、音樂和視頻等內容,并對上述元素給予綜合、立體、直觀的展示,但要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應當具備獨創性。

首先,獨立創作完成是指該短視頻與同類視頻、圖片具有顯著區別,即存在能夠被客觀識別的差異;其次,短視頻雖然相比電影而言制作過程簡化、錄影時間短,但視頻的長短與創造性的判定沒有必然聯系,同時我們基于短視頻的創作和傳播有助于公眾的多元化表達和文化的繁榮,對短視頻的創造性應當參考攝影作品對創作高度予以適當包容,只要其能夠通過制作者的選擇、編排、整理等技術手段、方法展示制作者各方面的智力勞動,體現制作者獨特、自主的構思與技巧,體現制作者不同于現有主題視頻的個性化表達方式,我們就應當認可其具有創造性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另外,一些真實記錄社會生活、音樂、舞蹈等的短視頻雖然不具有創造性,但只要其是作者獨立完成的,根據“額頭流汗”原則構成錄音錄像制品,享有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4項權利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