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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法院這么快就幫我們要到了工資,感謝法院和高法官的辛苦付出,我給法官鞠個躬……”攥著剛領到的勞務報酬,農民工代表激動地給城頭法庭的法官送上感謝信和錦旗。

原告徐某等23人受雇于被告王某為甲公司提供勞務,期間被告王某因資金短缺造成甲公司工程未能及時完工,進而導致徐某等人無法取得勞務報酬。因本案涉多名農民工工資,3月21日接到案件后,城頭法庭立即啟動“快立、快調、快審、快結”的“四快”工作機制,當天即立案并通知被告到庭。承辦法官高金祥與被告耐心釋明,將拖欠勞務費的數額確定下來,并與被告王某分析利弊,講清法律后果。3月23日,經承辦法官多次溝通,徐某等與王某達成初步調解方案。為將徐某等人勞務報酬最終落實到位,承辦法官聯系了甲公司了解該企業經營現狀,并就本案向其作出法律釋明,為公司與被告王某就未完成的工程一并進行調解。經多次溝通,最終甲公司同意在扣除未完工部分三萬元勞務款后,盡快將已完工部分勞務款交至城頭法庭。4月25日,3萬余元涉案款全部到位,至此,一場群體性農民討薪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本案案款標的雖不大,但農民工工資無小事,不僅涉及民生,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城頭法庭依托“四快”工作機制,快速為群眾解決討薪難題,以高質量的辦案成效彰顯司法為民的溫度,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