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鹽城、淮安、鎮江、連云港等地法院克服疫情影響,通過遠程視頻、駐所科技法庭等線上線下方式,集中宣判了6起有組織犯罪案件,29名被告人獲刑。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染指工程建設領域的郝云飛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實施非法放貸的張步坤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賭黑合流”的黃海鵬等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相關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八年六個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江蘇各級法院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在省委堅強領導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導下,以抓好《反有組織犯罪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實施為契機,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工作深入開展,不斷提升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

全省各級法院始終堅持對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嚴懲方針不動搖,用好用足法律武器,當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同時,嚴格掌握緩刑、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充分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刑罰,依法嚴厲打擊有組織犯罪。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開展以來,全省法院一審審結有組織犯罪案件121件505人,涉黑惡被告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35.23%。持續開展掃黑除惡“打財斷血”專項執行行動,加快財產處置進度,堅決防止黑惡勢力死灰復燃,執行到位涉黑惡財產45.83億元。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準確審查甄別黑惡財產與合法財產,堅決防止拔高認定、降格處理,確保掃黑除惡斗爭始終沿著法治軌道運行。抓好《反有組織犯罪法》貫徹實施,通過組織法檢同堂培訓班、召開專題培訓會等多元方式,開展《反有組織犯罪法》學習培訓,提升干警專業化水平。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推送《反有組織犯罪法》普法宣傳信息,拍攝短視頻、創作微動漫,開展送法進社區、進校園等活動,線上線下同步宣傳《反有組織犯罪法》,累計推送普法信息256篇。此次集中宣判活動亦是江蘇法院宣傳貫徹《反有組織犯罪法》的重要舉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