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改進司法作風,踐行司法為民,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全省法院以民生為本,民愿為先,聚焦審判執行工作中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把群眾滿意作為教育整頓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房屋買賣糾紛的撤銷權二審案件。與以往類似案件不同的是,庭審現場“意外”出現了一名手語翻譯老師,負責提供現場翻譯。原來,上訴人阿芳是一名聾啞人。

據悉,這是揚州中院首次在民事審判過程中邀請手語老師參加庭審,進行現場翻譯。

訴爭房屋是阿芳和阿琴姐妹倆的父母在十多年前拆遷所得的房屋。當時,因阿芳的戶口在老家暫未遷出,老倆口商量后,決定將拆遷所得的房屋登記在阿芳名下,但實際產權人仍是老倆口。一晃多年過去,姐妹倆的父親也去世了,如今母親和小女兒阿琴住在一起,阿芳又是聾啞人,阿琴應母親的要求將房屋借名登記在其名下方便將來出售。阿芳和阿琴姐妹倆遂以買賣房屋的名義房屋進行了更名登記,房屋登記在了阿琴的名下。也就是因為這次變更登記,讓阿芳感到自己“很受傷”。

因為變更登記之后阿芳聽人說,既然房屋此前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應該是自己所有,自己和妹妹雖然以買賣房屋的名義進行了更名登記,但是妹妹并沒有實際交付給自己購買房屋的費用。左思右想之后,阿芳覺得妹妹是騙了自己,于是,姐妹倆因為房子問題心生嫌隙,甚至打起了官司,老母親聽說此事后,心里也和女兒阿芳結了疙瘩。

一審過程中,阿芳的兒子為阿芳充當翻譯,但是因當事人雙方意見始終不合,一審法院在作出相應判決后,阿芳又繼續上訴至揚州中院,請求撤銷其和妹妹簽訂的相關房屋買賣合同。

二審承辦法官得知阿芳是聾啞人后,考慮到需要有手語翻譯消除溝通障礙,充分保障她的訴訟權利,這樣也有利于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合議庭多方了解,得知揚州法院系統曾邀請過揚州市聾啞學校退休老師蔣德穩擔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翻譯,他具有一定的庭審翻譯經驗,于是這次民事庭審中,再次邀請蔣老師擔任現場手語翻譯。

3月24日,案件如期開庭。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特地放慢語速、控制庭審速度、耐心詢問案情,確保蔣老師能夠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準確翻譯,阿芳也通過蔣老師的翻譯,充分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這場持續了近三個半小時的庭審順利完成!

庭審后,阿芳還通過手語告訴大家:“蔣老師是我上學時候的老師,我記得呢,這次也多虧了法院把老師請過來為我翻譯,讓我把想說的話都表達給法官,也讓我了解到母親和家人的真實想法,真的非常感謝!”

4月2日,阿芳和阿琴終于對案涉房屋的分配達成調解方案,方案在保障母親權益的同時,對阿芳的權益實現了適當的傾斜性保護。調解現場,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將積極履行調解協議。多年的心結終于解開了,阿芳主動上前,抱住母親和妹妹阿琴,不善表達的她忍不住落下了眼淚,在場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看到現場一家人的溫暖場面,蔣德穩老師倍感欣慰,他感嘆說:“這是我頭一次參加民事案件庭審,從參與前期溝通到參與庭審、調解,看著原本因房子產生隔閡的一家人,經過法官耐心、貼心做工作,最終和好如初,真是打心眼里為這一家人感到高興?!?/span>

“讓阿芳在無聲的世界里‘聽到了’庭審過程,讓法官‘看到了’當事人的訴求,司法的溫度就是在于給予當事人更多人性化的關懷?!痹摪赋修k法官,揚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朱明談到。(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我為群眾辦實事(二) | 讓阿芳“聽”到庭審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改進司法作風,踐行司法為民,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全省法院以民生為本,民愿為先,聚焦審判執行工作中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把群眾滿意作為教育整頓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近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及房屋買賣糾紛的撤銷權二審案件。與以往類似案件不同的是,庭審現場“意外”出現了一名手語翻譯老師,負責提供現場翻譯。原來,上訴人阿芳是一名聾啞人。

據悉,這是揚州中院首次在民事審判過程中邀請手語老師參加庭審,進行現場翻譯。

訴爭房屋是阿芳和阿琴姐妹倆的父母在十多年前拆遷所得的房屋。當時,因阿芳的戶口在老家暫未遷出,老倆口商量后,決定將拆遷所得的房屋登記在阿芳名下,但實際產權人仍是老倆口。一晃多年過去,姐妹倆的父親也去世了,如今母親和小女兒阿琴住在一起,阿芳又是聾啞人,阿琴應母親的要求將房屋借名登記在其名下方便將來出售。阿芳和阿琴姐妹倆遂以買賣房屋的名義房屋進行了更名登記,房屋登記在了阿琴的名下。也就是因為這次變更登記,讓阿芳感到自己“很受傷”。

因為變更登記之后阿芳聽人說,既然房屋此前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應該是自己所有,自己和妹妹雖然以買賣房屋的名義進行了更名登記,但是妹妹并沒有實際交付給自己購買房屋的費用。左思右想之后,阿芳覺得妹妹是騙了自己,于是,姐妹倆因為房子問題心生嫌隙,甚至打起了官司,老母親聽說此事后,心里也和女兒阿芳結了疙瘩。

一審過程中,阿芳的兒子為阿芳充當翻譯,但是因當事人雙方意見始終不合,一審法院在作出相應判決后,阿芳又繼續上訴至揚州中院,請求撤銷其和妹妹簽訂的相關房屋買賣合同。

二審承辦法官得知阿芳是聾啞人后,考慮到需要有手語翻譯消除溝通障礙,充分保障她的訴訟權利,這樣也有利于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合議庭多方了解,得知揚州法院系統曾邀請過揚州市聾啞學校退休老師蔣德穩擔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翻譯,他具有一定的庭審翻譯經驗,于是這次民事庭審中,再次邀請蔣老師擔任現場手語翻譯。

3月24日,案件如期開庭。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特地放慢語速、控制庭審速度、耐心詢問案情,確保蔣老師能夠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準確翻譯,阿芳也通過蔣老師的翻譯,充分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這場持續了近三個半小時的庭審順利完成!

庭審后,阿芳還通過手語告訴大家:“蔣老師是我上學時候的老師,我記得呢,這次也多虧了法院把老師請過來為我翻譯,讓我把想說的話都表達給法官,也讓我了解到母親和家人的真實想法,真的非常感謝!”

4月2日,阿芳和阿琴終于對案涉房屋的分配達成調解方案,方案在保障母親權益的同時,對阿芳的權益實現了適當的傾斜性保護。調解現場,雙方當事人均表示將積極履行調解協議。多年的心結終于解開了,阿芳主動上前,抱住母親和妹妹阿琴,不善表達的她忍不住落下了眼淚,在場所有人都為之動容。

看到現場一家人的溫暖場面,蔣德穩老師倍感欣慰,他感嘆說:“這是我頭一次參加民事案件庭審,從參與前期溝通到參與庭審、調解,看著原本因房子產生隔閡的一家人,經過法官耐心、貼心做工作,最終和好如初,真是打心眼里為這一家人感到高興。”

“讓阿芳在無聲的世界里‘聽到了’庭審過程,讓法官‘看到了’當事人的訴求,司法的溫度就是在于給予當事人更多人性化的關懷?!痹摪赋修k法官,揚州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朱明談到。(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