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最后一臺定型機拆卸配件吊裝到貨車上,標志著一樁執行近兩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案,現場查封的31臺大型設備成功扣押到位,下一步,該案件將進入司法拍賣程序?!?月底我和院里4名法警就來到拆卸現場,現在算來已經有12天,中間雖有小波折,但還算順利。”海州法院執行法官楊路長舒了一口氣。

2017年4月起,外省某纖維制品公司與連云港某機械公司先后簽訂了5份工業品買賣合同,合同總價款近1000萬元。合同簽訂后,連云港機械公司按約定交付了全部紡織設備,該纖維公司陸續支付貨款600余萬元,剩余貨款330余萬元一直拖欠未支付。2019年8月,雙方在海州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并保全了相關機器設備。

但該纖維公司未履行自己的承諾,2019年9月3日,經連云港機械公司申請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同年9月26日,海州法院執行法官即趕赴外省實地開展調查,并與纖維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進行了談話,得知該公司除欠付連云港機械公司的貨款,還與公司土地租賃方,某物資公司有糾紛,被海州法院查封的設備已經有了第二、三輪候查封。同日,在與某物資公司談話時,物資公司提出作為機器設備代保管人,要求支付設備保管費用,同時與相關法院協調好輪候查封的問題。

隨后,由于設備保管費用雙方未談妥,強制執行程序一直未取得任何進展,2020年初全國爆發新冠疫情,耽擱至同年7月,海州法院執行法官再次出差協商查封設備搬運的事宜,但某物資公司要求法院出具關于協助執行期間產生的保管費用如何支付、何時支付、支付方式等內容的書面函,否則查封設備不能搬離。隨后,承辦執行法官回法院合議相關處置事宜,并于2020年8月回函。2020年10月,該地爆發小范圍新冠疫情,執行又被耽擱。2021年初,該案件被重新分配到執行法官楊路手里,現場紡織設備拆卸的難點在兩臺定型機,上面有多條油管,如果在拆卸的過程中遇到明火會發生火災,乃至爆炸,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設想。

在與連云港機械公司提前做好拆裝預案基礎上,機械公司派出技術人員、消防人員到現場協助執行。2021年4月19日,海州法院執行法官三赴外省該地,最終某物資公司同意留存拍賣案款45萬元用于支付機器設備看管費用,其他損失自愿放棄。

12天拆卸現場,執行法官楊路和4名法警一刻不閑著,既要維護好秩序,也要做好設備出庫登記,吃住在現場生怕有一絲紕漏,最終圓滿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