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水復疑無路,終本執行不停步

以王某為首的詐騙團伙騙取被害人孫某財物56萬余元,2013年,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等被判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并追繳其違法所得返還給被害人。

執行法官為妥善處理此案,前后7次前往監獄提審相關案犯,調查財產線索并了解親屬信息,經過努力,至2018年底,該犯罪團伙已向孫某退賠21萬余元,后因案犯名下確無可執行財產而終止執行。

但是承辦法官沒有讓該案徹底沉寂,每年定期對所有被執行人進行財產查控,并隨時關注該案執行線索。近期,被害人孫某前往法院,反應家中變故,急需用錢,希望法官能盡早將案款執行回來。

為解決當事人實際困難,承辦法官再次前往成都實地走訪主犯王某父母,對其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勸服他們幫助其退賠以替王某爭取減刑,最終王某父母主動將剩余案款全部繳納,一樁持續了8年的終本案件全部執行完畢,該案順利執結,這最后一筆案款解了被害人家的燃眉之急,有感于執行法官多年來的敬業和努力,孫某向執行法官一行贈送了錦旗。

柳暗花明又一村,核查線索結欠薪

申請執行人吳某原是南京某教育咨詢公司的文案翻譯,但因公司拖欠數月工資,后雙方因合同到期解除勞動關系。吳某因生活困難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拖延工資37700元,法院支持其訴求;但一年后,該公司仍未支付,趙某又向法院提起訴求,要求支付拖延工資的逾期利息和經濟補償金,后經法院審理,判決該公司需支付拖欠工資的利息及經濟補償金25850元。

吳某就不同判決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法官收案后,對該公司名下財產進行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但因申請人還在哺乳期,撫育孩子花銷較大,生活確有困難,承辦法官另辟蹊徑,通過查找關聯案件,找到該公司負責人,將其約至法院做執行談話,并對其進行釋法明理,告知其支付勞動者報酬是他應盡的法律義務,若其堅持不還錢法院會依法對其采取罰款、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最終負責人李某將兩個案件中的款項全部還清,勞動者權益得到有效維護,感慨于法官的快速執行及對勞動者的保護,申請執行人吳某給法官送來了錦旗。

自教育整頓活動開展至今,秦淮法院執行局共執行到位金額 7830.21萬,結案平均用時下降13.06天,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和執行質效收獲了當事人的認可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