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各類危害網絡安全犯罪持續高發蔓延,犯罪手段不斷翻新,侵害人群范圍廣泛,社會危害十分嚴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進一步揭示各類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違法性質,警示違法犯罪分子,彰顯全省法院依法嚴懲危害網絡安全犯罪的堅定立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七起危害網絡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利用DDOS流量攻擊手段侵害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利用非法獲取的賬號密碼篡改政府網站數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案件,非法獲取他人手機賬號密碼以解鎖手機的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犯罪案件,以及批量發布違法犯罪信息的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等。

 

一、朱某亮、朱某兵等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詐騙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某亮、朱某兵等人為騙取他人錢款,購買機票詐騙網站的源代碼進行修改,制作了假“民航票務”網站,同時通過偽造資料等手段非法控制某網站部分推廣賬號,后將假“民航票務”網站自動鏈接到非法控制的推廣用戶網站,并將關鍵詞修改為“特價機票”等內容后置頂推廣。當被害人在某網頁上搜索“機票”相關內容時就會優先出現假“民航票務”網站,在低價、特價機票的引誘下登錄該網站購買機票,從而被騙錢款。為提高詐騙成功率,作案團伙在某酒店長期包房,安排人員冒充客服接聽電話,引導被害人重復操作付款,并有專人對詐騙網站進行管理和維護,共計騙取18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6563元。

另外,涉案團伙還從網絡上購買需要貸款人員的信息資料,冒充北京某融資公司的工作人員和貸款對象取得聯系,以辦理貸款為由獲取被害人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密碼等信息,后再由專人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正式貸款需要20%的準備金進行資金驗證為名,讓被害人將錢款打入事先已獲知密碼的銀行卡,將錢款轉走,通過這種手法得款13萬余元。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朱某亮、朱某兵等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分別判處九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對已經退出的贓款人民幣123210元,發還各被害人。

警示意義

當前,詐騙分子利用網絡技術,搭建虛假詐騙網站實施網絡詐騙活動呈現高發態勢,這類詐騙犯罪具有隱蔽性、欺騙性,難以被發現、識破,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本案中,被告人朱某亮等人為騙取財物,通過偽造資料等將制作的假“民航票務”網站自動鏈接到非法控制的搜索引擎推廣網站,并篡改關鍵詞,實現搜索結果的優先呈現,該組織還有明確分工,雇傭人員租用特定場所,長期從事詐騙活動,欺騙性強,危害性大。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對涉案被告人依法予以嚴懲,體現了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從嚴打擊的堅定立場。

 

二、唐某等人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被告人唐某、王某,建立一個具有會員充值、任務提交功能的DDOS(分布式拒絕服務)網站,并通過網絡推廣等方式吸收有DDOS攻擊需求的人員在網站進行注冊會員、充值及提交DDOS攻擊任務。被告人唐某、肖某在接收到DDOS攻擊任務后,通過登陸取得DDOS攻擊權限的境外網站,對會員提交的攻擊任務的IP等內容進行DDOS流量攻擊,致使被攻擊的IP等內容的關聯網站、服務器等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被告人蔡某、李某、劉某、張某及其公司,先后在該網址注冊會員并充值,提交對其他同類網址平臺IP等的DDOS攻擊任務,通過唐某等人的行為,造成多臺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唐某、王某等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并判令繼續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

警示意義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DDOS攻擊已經成為不良商業競爭、非法牟利的常見手段,并呈現攻擊強度越來越強,影響范圍越來越大的態勢。本案涉案被告人唐某等人架設DDOS攻擊網站,承攬DDOS攻擊業務,并通過DDOS對80余個目標IP網站進行流量攻擊,造成網絡癱瘓,致使目標主機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合法用戶提交的需求無法回應,嚴重破壞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正常功能和信息網絡通信秩序。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被告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刑罰,堅決打擊各類濫用DDOS等網絡技術侵犯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犯罪活動。

 

三、潘某、谷某某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間,被告人潘某伙同谷某某等人,憑借非法獲取的登錄賬號進入某市地稅“金稅三期”系統后,通過修改、添加繳稅數據的方式將不符合該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個人信息添加到繳稅信息中,再把改動后生成的《稅收完稅證明》賣給相關房產中介人員,以此幫助他人規避住房限購政策,同時為自己謀取非法利益。

截至案發,共有352條不符合住房限購條件個人信息被添加到“金稅三期”系統中,已打印出337份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被告人潘某從相關房產中介處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524.9萬元。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違法所得二萬五千元以上,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且屬后果特別嚴重,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認定,潘某等人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九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對已退出的非法所得人民幣二十七萬五千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剩余非法所得人民幣四百九十四萬四千元責令被告人繼續退繳。

警示意義

維護網絡安全不僅要筑起保護信息的“高墻”,更要嚴懲竊取、篡改信息的“內鬼”。本案中被告人谷某某等人均系某公司駐稅務系統的工作人員,本該協助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工作,然而卻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登錄賬號,繼而實施侵入地區稅務信息系統篡改稅務信息數據等一系列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嚴重破壞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安全,同時對當地購房政策的有效執行造成影響,社會危害性明顯。據此,人民法院對各被告人判處相應刑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四、端某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基本案情

2015年底至2017年3月間,被告人端某某在網上承接蘋果手機解鎖業務,通過他人提供的蘋果手機的號碼和手機串號,以蘋果官方客服的名義給補卡購入新機的機主發送釣魚信息及釣魚網站的鏈接,機主點擊短信鏈接后便進入釣魚網站,被告人端某某通過后臺獲取登陸釣魚網站的機主ID賬號和密碼等信息后登陸蘋果官方網站將機主的蘋果手機與ID賬號解綁。經查明,被告人端某某非法獲取他人身份認證信息689組以上,獲利9.9萬余元。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相關解釋規定,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違法所得二萬五千元以上的,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徐州市泉山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端某某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九萬九千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警示意義

本案屬于非接觸型鏈條化作案的網絡犯罪,被告人通過他人(下家)提供的手機串號等,利用智能手機的“查找設備”功能,以官方客服的名義向補卡購入新機的機主發送短信,誘騙機主點擊短信鏈接進入釣魚網站,非法獲取手機ID賬號密碼,進而將手機非法解鎖,上述行為具有多重危害性,不僅非法獲取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數據,還可能導致他人手機上公民個人信息泄漏,網絡虛擬財產被竊取,同時該行為還可能將非法途徑獲得的手機“漂白”順利銷售或重新使用,對上游的盜竊、搶劫手機等犯罪行為有促進作用,社會危害性大,依法受到嚴懲。

 

五、王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間,被告人王某租用免備案的服務器,明知“金沙娛樂場”、“銀河娛樂城”等系以營利為目的的賭博、博彩網站,仍接受委托,在計算機上通過“寶塔面板”控制端多次為賭博、博彩等違法網站進行301跳轉,以逃避網絡監管部門攔截,使上述相關違法網站得以繼續訪問。經勘驗,被告人王某先后為多家賭博網站的143個域名進行了跳轉并從中獲利3萬余元。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王某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王某退出的贓款人民幣四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警示意義

當前,網絡賭博等非法網站為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犯罪手法不斷翻新、技術手段不斷升級,以此逃避網絡監管和打擊,由此衍生出為此類網站提供技術服務,幫助其規避網絡監管措施的黑色產業鏈條,具有很大社會危害性。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為非法獲利,為多個賭博網站提供域名跳轉等技術支持,幫助其逃避網絡監管部門監管,使參賭人員得以順利訪問賭博網站,助長了賭博犯罪,應受到刑罰處罰。

 

六、羅某某、陳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

基本案情

胡某為實施虛假嫖娼的詐騙行為,招募他人發布虛假招嫖信息。2018年7月26日至30日間,被告人羅某某為非法獲利,明知胡某等人需要發布的招嫖信息系違法犯罪信息,仍接受胡某委托并招募陳某某,利用如皋市某企業網站存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漏洞,在該網站上批量注冊用戶發布含“小姐服務”、“啪啪”等字樣的招嫖違法信息共計18429條。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在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一百條以上的,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羅某某、陳某某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分別判處羅某某、陳某某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胡某退出的贓款人民幣4120元及羅某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8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警示意義

隨著信息技術進步,各類網絡平臺、自媒體等發展迅速,在社會生活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網絡平臺、自媒體等信息傳播迅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特點,大量發布違法犯罪信息,嚴重擾亂網絡秩序。本案中,被告人羅某某等人利用企業網站的漏洞與監管不足,批量注冊用戶在網站平臺大量發布違法犯罪信息,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應予懲處。

 

七、馬某某等人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被告人馬某某通過QQ聯系昵稱為“藍月亮”的上家,雙方談好由被告人馬某某利用QQ空間的說說功能投放包含賭博等違法信息的廣告,“藍月亮”按人民幣2元/條的價格向被告人馬某某支付廣告費用。被告人劉某按照被告人馬某某的要求,編寫并提供一款可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繞過用戶控制在QQ空間發送說說的惡意程序,并負責該惡意程序的更新、維護。被告人馬某某將該惡意程序及含有賭博廣告內容的圖片提供給彭某某、易某某等人,彭某某、易某某等人使用該惡意程序繞過用戶許可將違法信息廣告圖片發送到用戶的QQ空間說說中。馬某某個人獲利人民幣202609.8元。

裁判結果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利用技術手段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違法所得二萬五千元以上的,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馬某某等人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九個月至三年三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215057.8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未退出的違法所得繼續向被告人追繳。

警示意義

近年來,QQ賬號、QQ空間等網絡通訊工具被非法控制,用以發送各類違法犯罪信息的情形屢屢出現,此類行為一方面侵害了公民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另一方面也使公民個人信息遭受嚴重威脅,同時還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條件和便利。本案中,被告人通過編寫并使用控制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在QQ空間發送說說的惡意程序,在他人QQ空間發布違法犯罪信息,嚴重損害了QQ使用功能,破壞網絡空間生態,也為他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幫助,可能衍生更大的次生危害性,應依法受到刑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