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法官,你們不用送我,我自己可以駕駛三輪車回家的!”近日,在宿遷市宿城法院行政庭法官寧輝遠與法官助理高行澤、趙靚婧送身患疾病當事人張某回家的路上,張某激動地說到。

原來,2021年12月,張某因一起行政糾紛將某行政機關告上了法庭。因需要對證據進行質證,法庭通知張某到庭參加質證。質證當日,承辦法官發現張某身患疾病,獨自駕駛電動三輪車到法庭。經了解,得知年初張某因突發疾病導致右臂、右腿失去知覺,只能靠左臂支撐拐杖勉強行走。接到法庭通知后,因家中無人陪伴,張某便獨自駕駛電動三輪車到法庭參加質證。質證結束后,承辦法官考慮到張某的身體狀況,獨自駕駛電動三輪車回家存在安全風險,決定將張某送回家中。

在送張某回家的路上,高行澤駕駛私家車帶著張某在前面行駛,寧輝遠駕駛張某的電動三輪車在后面跟隨。一路上,張某不停的向寧輝遠等三名干警表示感謝。到達張某家所在小區,趙靚婧將張某扶至樓梯處安頓好,在確認張某身體無礙后,三名干警才離開張某所在小區。

今年以來,宿城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深入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爭創活動,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環節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積極創新司法為民舉措,不斷提高為群眾辦實事的能力和水平,樹立“干警多動腿,群眾少跑路”的服務理念,帶著感情和責任,瞄準需求辦實事,撲下身子解民憂,真正做到司法有力度、服務有溫度、辦事有速度,把實事辦到“點子上”,辦到“心坎里”,贏得群眾的一致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