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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5月12日,如皋法院開發區法庭宗愛萍法官為東陳鎮湯灣村村委會的工作人員帶來了一場《家庭教育促進法》宣講培訓。

     培訓開始前,宗愛萍法官向參會人員發放了《家庭教育促進法》《民法典》學習手冊。宣講中,宗愛萍法官從家庭教育的立法背景及意義出發,引出家庭教育主體的地位,作為家長,要樹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的理念。結合自己教育子女的故事以及現實生活中一些案例的實踐經驗,宗愛萍從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協同、法律責任四個方面,對《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法律條文進行了深入細致的闡釋和解讀,明確未成年人家長應依法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有效監督、正確教育、積極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她還圍繞《家庭教育促進法》賦予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任務,就如何做好家庭教育工作進行了具體指導。

    東陳鎮湯灣村村委會書記汪正榮要求參會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重要意義,深刻把握其核心要義,宣傳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進社區、進家庭,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提供更加優良的成長環境。

     開發區法庭負責人陳璇表示,開發區法庭作為專業的家事審判庭,將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教育家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做好《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宣傳普及工作,促進良好家庭教育家風建設的形成,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讓家成為最溫暖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