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是推進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途徑。2016年1月1日,泰州全市范圍內實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制度,原興化市轄區內的一審行政案件調整由海陵區法院審理,2021年12月,泰州中院再行調整,全市行政案件由醫藥高新區法院集中審理。行政案件管轄權的調整,對興化法院協同推動市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推進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2年是全省首輪法治市和第二批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年,興化法院黨組高度重視,通過“架橋梁”“搭平臺”“重建議”“嚴培訓”,積極為法治政府建設貢獻法院力量。

“架橋梁”,強化良性互動。積極落實非集中管轄法院派員參與集中管轄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機制要求,選派精通行政審判業務、善于調處行政爭議的法官參與我市行政案件的辦理,充分發揮與管轄法院和地方機關均熟悉的優勢,有效搭建二者之間的溝通橋梁,形成府院良性互動。對我市發生的行政爭議,與管轄法院在異地立案、巡回審理、文書送達、調查取證、案件執行、矛盾化解方面進行深入協作溝通,及時了解我市行政機關執法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堵點,針對性地提供更精準高效的服務,并定期向市政府通報案件審理結果及執法風險。今年以來,對管轄法院轉交的近50起案件進行梳理分析,提出問題建議5條。

“搭平臺”,推動訴前化解。落實《泰州市行政爭議多元調處中心運行規則》要求,聯合司法局、檢察院成立行政爭議訴前調解中心,對管轄法院委托的案件開展訴前調解,幫助原告厘清起訴是否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其權利主張是否合法、依法應否得到保護、行政行為是否存在問題等,以厘清事實,辨明是非,2022年以來已開展協調對接工作30余次,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訴前。如調解不成正式進入立案程序的,將對重點個案進行全程跟蹤管理和指導協調,對敗訴風險高的案件和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組織研討,對典型行政違法行為進行風險防范研判,做到訴前引導、訴中協調、判后關注,實現源頭預防、前段化解、關口把控。

“重建議”,促進前端治理。2021年以來,針對行業監管漏洞和社會治理薄弱環節,向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18份,其中既包含個案司法建議,也包括對普遍性行政執法問題提出的針對性建議,回復率100%。聚焦舊城改造等行政爭議多發領域,對全市重點項目建設中涉及的房屋拆遷按照“一戶一訪”“一戶一策”,制定個性化糾紛處理方案,引導城建工作更加法治化、規范化。從行政審判視角對指出行政執法存在的短板漏洞,提出整改建議,有效促進行政機關執法水平和行業管理能力的提升,實現從源頭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其中,向興化市應急管理局發出的相關建議得到市委領導批示,市應急管理局根據建議開展前端治理,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公正文明執法。

“嚴培訓”,提升履職能力。注重在信息溝通交流、重要工作會商、業務培訓共享等方面建立起有效銜接機制,增進與行政機關的溝通、理解和相互尊重。速裁庭員額法官倪其慶有著多年行政案件審理經驗,除積極參與行政案件訴前調解工作外,多次走進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重點執法部門開展民法典與依法行政、行政處罰法等專題培訓,以典型行政案件為例,剖析行政執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2022年5月,倪其慶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行政審判工作先進個人”。常態化協同集中管轄法院開展行政案件巡回審判,邀請行政執法人員旁聽庭審,用現場、直觀的“公開課”增強他們依法行政意識和對實體、程序規范要求的把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應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