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要申請恢復對朱某及其開辦的冶金設備公司的執行,這家伙一點不講信用,我現在要求拍賣其公司名下的機器設備!”剛上班,靖江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陳哲源就接到申請人宋某打來的電話。

原來,申請人宋某曾就其與被執行人朱某、冶金設備公司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達成過執行和解,約定被執行人于今年3月份將剩余6萬余元借款全部給付清。然而,距離約定時間已過去兩個月,朱某仍未償還剩余款項,宋某忍無可忍于是向靖江法院要求恢復強制執行,同時要求擔保人盛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你先別急,我來和對方核實一下情況,了解一下具體情況。”面對火冒三丈的申請人,陳哲源趕忙好言寬慰,并第一時間聯系了被執行人朱某。

電話中,朱某稱自己并不是故意拖延不還,他原本打算等貨款收回之后就將借款償還給宋某,然而自今年春節后,靖江及周邊城市屢屢發生疫情,自己的企業已經停工停產幾個月,外面的貨款受疫情影響也沒法按時收回,資金周轉實在困難,這才導致沒能按時履行與宋某之間的協議。

掛斷被執行人的電話后,陳哲源開始重新思考該案的處理方式。如果直接查封拍賣朱某的機器設備,對申請人來說處置周期長、財產變現困難,而對被執行人來說則無異于殺雞取卵,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對受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企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為積極貫徹落實江蘇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精準服務“六穩六保”,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同時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糾紛,陳哲源積極和雙方溝通,向宋某闡明了疫情下企業和企業主面臨的生存困境,希望宋某能夠諒解,并分析了拍賣機器設備對雙方的不利影響,同時陳哲源又耐心向被執行人解釋如果不履行生效文書將會面臨的法律后果,希望他能夠積極主動想辦法履行自己的義務。

經過多番溝通,最終被執行人朱某籌來了5萬元現金當場交付給申請人,而宋某當即也主動表示同意放棄余款,給朱某及其企業減輕負擔,助其渡過難關。

江蘇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即以企業信用修復“暖企”行動為牽引,以市場主體出清“助企”行動、善意文明執行“護企”行動、推進政務誠信“惠企”行動、執行信訪突出問題攻堅化解“安企”行動為支撐,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社會信用總體水平持續提升。

今年以來,靖江法院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為抓手,主動謀劃、精心部署,堅持公正高效規范文明執行,努力為靖江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