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9時,啟東法院僅用時1個小時集中審結五起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該五起案件由啟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勇軍擔任審判員,啟東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何瑋出庭支持公訴。

為保障快速審理和簡便裁判機制的順利實行,啟東法院提前做好充足功課,確保案件審理“提速”不“減質”。辦理案件過程中,審判人員審閱卷宗,梳理案件事實,注明案件基本信息,歸納整理出“類案要素一覽表”。同時就定罪量刑有關證據積極同公訴人和承辦民警溝通,對相關證據進行核查、確認和補充。聽取被告人和被害人意見,注意矛盾實際化解。

9點,隨著法槌敲響,被告人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式開庭。由于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證據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且自愿表示認罪認罰,考慮到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故不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直接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

在審判員的主持下,庭審節(jié)奏緊湊,依法、規(guī)范、有序進行。10點,五起交通肇事案件全部審結。

此次啟東法檢“兩長”同堂辦案,引領示范,強化簡易、速裁程序適用,創(chuàng)新摸索“類案集審速判”新模式。

一是速裁快審案件程序簡潔。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的,啟東法院采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在遵循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的同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確保司法公正。

二是速裁快審機制優(yōu)化。啟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簡化環(huán)節(jié),為開庭筆錄“瘦身”;根據速裁程序的特點,簡化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首次啟動“輕”庭審;同時嘗試采用表格式裁判文書,為判決書“塑形”;對類案采用集中送達、集中審理、集中宣判,依法提升簡案審判質效。

三是刑事訴訟效率明顯。法院自受理案件到當庭宣判,僅用時四天。五起案件審理時間用時僅1小時,每個案件實際審理時間僅10分鐘。真正做到速裁速判,及時懲治犯罪,維護社會秩序。

四是“無紙化”審理高效便捷。審判員通過辦案系統(tǒng),采用電子閱卷、在線文書審批和電子簽章模式,助力智慧辦案提檔升級。

接下來,啟東法院將同啟東檢察院深化司法協作長效機制,在兼顧辦案質量與效率的同時,為深入推進“分調裁審深化工程”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