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黨放心,強國有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作為審判機關,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堅持守正創新工作理念,在扎實做好涉青少年司法案件審判基礎上,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上好“校園、家庭、社會”“三堂課”,織密青少年權益保護網,悉心打造“‘銅’心護童”青少年維權品牌,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厚植優渥“法治土壤”、撐起廣闊“法治藍天”。

上好健康成長“校園課”

“現在學生們的思想都很活躍,容易受到外界影響,王法官的講課很有針對性,讓我們能夠更加精準做思想工作!”聽完講座,負責德育的謝老師如是說。

近日,銅山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王冰法官走進轄區某中學,為學生們帶來一堂生動有趣的法治課。

課堂上,王冰法官普及了與學生們密切相關的基礎法律常識,針對現階段青少年身心生長發育的情況,選取貼近學生生活的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講解青少年為什么要學習法律知識及如何用法律知識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深入淺出地介紹了面對校園霸凌時,應如何快速、有效保護自己,同時告誡同學們遠離不良誘惑,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法治課在學校多媒體教室進行,同學們通過各自教室中的閉路電視觀看。授課結束后,教室內傳來了陣陣掌聲,授課效果“拉滿”。

銅山法院堅持常態化、制度化、實質化推進“法官進網格”,將其做為服務大局的有力彰顯、司法為民的生動注腳,其中,“送法進校園”是重要一環。

2021年9月17日至18日,時值開學伊始,為提高學生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銅山法院40余名網格法官分赴轄區各地中小學校,開展“‘未’你護航·‘典’亮校園”為主題的送法進校園活動,為學生們送上一份份豐盛的“法治大禮包”。

兩天的活動中,網格法官們走進轄區21所中小學開展普法講座21場次,解答學生咨詢80余人次,贈送普法書籍400余冊,參與聆聽的中小學生達6000余人,一顆顆法治的種子正在生根發芽。

今年5月1日,由教育部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正式開始施行,標志著中小學法治教育工作的進一步強化和細化。銅山法院聞令而動,率先出臺《關于深化“法治副校長”工作的實施意見》。

“法治副校長,有‘位’更要有‘為’,有‘名’更要有‘實’。因此,我們優選有能力、有擔當、有愛心的干警擔任,精心組織多樣活動,當好學生的法治引路人。”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張小舟介紹道。

上好依法帶娃“家庭課”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關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標志著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了“國事”,“子不教、父之過”這一傳統道德觀念由此上升為法律層面。

2021年5月,課間休息時,某中學學生張某安排陳某用塑料瓶接教室內飲水機的熱水后,又安排魏某抓住李某的手,張某掀起李某的衣服,讓陳某將塑料瓶里的熱水倒在李某的身體上,李某并未將該情況告知老師和家長。十余天后,同年7月,李某家人發現后報警并前往醫院就診,李某被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不得不休學一年,并花費醫療費3萬元。李某因此受到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要求張某等三人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張某等三人分工配合將熱水倒入原告身體,造成原告受傷,三被告均有過錯且屬于共同故意實施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三被告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官發現,三被告長期無心學業,品行不佳,家庭教育缺失,已然成為“問題少年”。

“校園欺凌雖然發生在校園,根源卻在家庭教育。作為父母,你們不應以‘工作忙’‘管不了’為借口逃避責任,而是要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教約束,及時進行有效的監護干預,避免類似行為出現。”庭后,主審法官專門對三被告父母進行家庭教育,并責令其簽署《主動履責承諾書》。

今年5月9日,在首個全國家庭教育宣傳周到來之際,銅山法院聯合檢察、公安、教育等部門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徐州首個“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并共同簽署《關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

據了解,該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導、普法宣傳、法治教育、親情修復、監護評估、心理疏導、幫扶回訪等多項功能為一體,圍繞全面促進家庭教育意識、提升家庭教育水平這一核心目標,對監護不力的家長開展普適性與針對性并重、普法性與人性化兼具的專業化家庭教育指導。

今年來,銅山法院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15份,對23名家長進行法律釋明與細致教育,司法助力青少年成長和家庭和睦的作用盡顯。

上好多元共治“社會課”

季某現年10歲,系某學校小學生。其父母共生育三子女。2015年,季某父母協議離婚,協議約定父親撫養兩子,母親每月支付撫養費300元,母親撫養一女,父親不承擔撫養費。但季某父親于2021年2月因病不幸去世,雖季某哥哥已成年,但是季某奶奶和哥哥也無法獨立承擔季某的撫養費用,季某面臨生活困難乃至輟學。要求母親支付撫養費被拒后,季某無奈之下將自己的媽媽告上法庭。

銅山法院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視,一方面,立即聯系當地政府、村委會,協調給予季某必要的幫扶;另一方面,積極聯系季某母親吳某,吳某起初極不配合,向法官傾訴苦水,其已再婚,且又生育一個子女,除了自己家庭開支外,根本無力再承擔季某的撫養費。

面對雙方的困難,法官邀請當地婦聯干部和人民調解員共同“診斷”該案,從保護兒童權益為出發點,以維系血濃于水的母子關系為切入點,對吳某明法析理,耐心開導,并從孩子的外公、外婆入手,一起給吳某說人生道理、法律責任,使吳某逐漸認識到孩子父親去世后,把撫養孩子的責任甩給孩子的奶奶是違法行為。

吳某最終表態愿意每月承擔500元的撫養費用,并承諾會真正關心孩子。村委會也承諾將季某這樣的家庭納入低保戶,保障其生活穩定,更不會讓其輟學。這起案件在法院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圓滿了結。

涉少糾紛化解,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銅山法院推動建立“涉少糾紛化解聯盟”,法院、檢察、公安、教育、民政等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就家庭糾紛化解、家庭情況調查、心理測評干預、家暴受害人庇護、未成年人探視執行等方面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完善行政力量、司法力量、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涉少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

該院在原有的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疏導員“三員”基礎上,又面向社會聘任10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代表人。根據案件需要,他們可以參與涉少案件的調查、開庭、調解、執行,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獨立就未成年人重大利益事項發表意見,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兩年來,銅山法院涉少民事及家事案件一審調解撤訴率達82%,多起案件入選省市法院、婦聯發布的典型案例,以潤物細無聲的法治力量修復著一個個家庭,守護“少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