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不斷深化多元化解糾紛機制,針對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領域案件專業性強、審理周期長、調解難度大等問題,崇川法院今年積極探索建立讓建設工程行業骨干、專家力量加入到糾紛化解中來,建立了法院與土木工程學會、建筑法學會的聯調機制,并試行兩個學會專家聯動調處糾紛機制,構建多層次階梯式糾紛解決體系,以破解解紛力量單一、專業程度不高的困局,共同推動訴源治理工作。

今年3月,崇川法院與南通市土木工程學會共建聯調機制,簽署合作協議,制定實施細則,并聘任了28位建筑工程行業精英擔任咨詢專家,加入到訴前和訴中的評估、鑒定、調解,聯動化解糾紛。咨詢專家應法院邀請,經當事人同意或申請,從訴前開始介入糾紛,以專業角度參與到訴前評估鑒定、調解;在訴訟中,咨詢專家以人民陪審員、專家輔助人的身份參與案件的審理或調解。

今年4月,為充分發揮建筑法學會專業性強,化解建設工程領域糾紛經驗豐富的特點,崇川法院又與南通市建筑法學研究會共同研究推動聯合調解機制的構建,采取邊試調邊完善的方式,不斷完善相關工作細則。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立案庭首先征詢當事人是否同意先由南通市建筑法學研究會調處。如其同意,立案庭發出非訴分流告知書,引導當事人至研究會調處,并給予研究會一個月調處時間。研究會提供具有建設工程領域多年行政管理或審判經驗以及專業律師的名單供當事人隨機選擇1至2人擔任調解員。其中,雙方當事人認為涉及工程質量、造價及工期問題需要咨詢專家的,可由研究會邀請南通市土木工程學會指派的專家接受咨詢。學會與研究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聯動調處糾紛。調解成功的,由研究會制作調解協議,當事人有需要的可直接轉至法院進行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調解不成功的,研究會反饋原因,完善訴前調解案件情況反饋表后,將相關材料轉至法院處理。

“雙聯雙調”機制建立后,有效減少了因矛盾積累導致該類糾紛擴大化、復雜化和尖銳化,目前已初顯成效。通過咨詢和會商案件審理中反映出的行業文件、學術術語、交易習慣、鑒定啟動、鑒定范圍以及鑒定意見是否合規等專業問題,順利解決了困擾員額法官的十余個專業難題,也促進了此類糾紛的快速解決。

今年5月,崇川法院將咨詢專家引入訴前評估和調解后,成功化解了兩起長達五年的裝飾裝修合同糾紛。與南通市建筑法學研究會共建的聯調機制試行后,在短短的一個月時間內,經法院引導、當事人同意,建筑法學研究會法律專家成功化解多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