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月6日,省法院發布2021年度江蘇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及2021年度江蘇法院環境資源典型案例(詳見D版)。白皮書顯示,2021年以來,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公正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不斷提升環資審判影響力,持續推動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創新發展,努力打造在全國更具影響力、引領性的江蘇環境資源審判品牌。省人大常委會對全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進行專項審議并予以充分肯定。

據介紹,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一審案件11103件,同比增加19.59%,結案10942件,同比增加17.3%。共新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資源刑事案件1042件,審結1195件(含舊存),3415人被判處刑罰,251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共新收環境資源民事案件5075件,審結5057件。共新收各類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713件,審結4425件。共新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61件,審結263件(含舊存)。共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10件,審結1件;受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2件,審結1件。

白皮書顯示,全省法院積極推進環資審判信息化建設,針對環境資源法庭跨域審判工作特點,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打造全省法院環資審判一體化平臺,強化案件監督管理,提升審判執行質效。保障管轄法院和非管轄法院及時共享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信息,強化配合協調,為聯動互動創造條件。加強信息辦案協同功能,強化與公安、檢察、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案件信息溝通,打造聯動協調的技術支撐平臺,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智能化水平。加強多元共治,積極促進形成行政主導、司法保障、社會協同、多元并舉的現代生態環境治理保護體系。健全環境執法司法聯動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海洋漁業等相關單位協作配合,深化執法司法“兩法銜接”,提升兩法協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