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啟動法檢重大敏感案件執行工作聯動監督機制妥善化解一起糾紛。

申請執行人蘇州市相城區北橋街道某股份經濟合作社與被執行人樓某某、許某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因兩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蘇州市相城區北橋街道某股份經濟合作社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返還該地區45.74畝水面及支付占有使用費10萬余元。

執行過程中,經法院通知,被執行人樓某某到庭接受調查并如實申報財產,同時反映其對水面占有使用費金額認定不服。目前正在申訴中,法院向被執行人樓某某作法律釋明工作,但其仍拒絕履行。

考慮到本案涉及“三農”問題,且當事人之間矛盾糾紛容易激化,承辦法官迅速啟動法檢重大敏感案件執行工作聯動監督機制,邀請區檢察院檢察官先后多次主動趕赴北橋街道某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調解工作。經過多輪調解,申請執行人北橋街道某股份經濟合作社同意放棄部分占有使用費,被執行人愿意主動返還占有水面并支付剩余水面占有使用費。

5月底,在法官主持、檢察官見證下,執行雙方簽訂執行和解協議并履行完畢,案件順利執結。

為提升法院在執行重大、敏感、復雜案件中的工作規范化水平,2021年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與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檢察院簽訂《重大敏感案件執行工作聯動監督機制合作協議》,形成加強執行監督、合力化解矛盾等工作機制。

本次執行工作就是在合作協議框架下,法檢聯動促執行的又一次生動實踐,既有效執結了執行案件,又進一步化解了社會矛盾,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