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以來,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推動全市基層法院積極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建立了以司法服務站為中樞,巡回審判員為核心,統領司法協理員、法制宣傳員、執行聯絡員、特邀調解員的“一站五員”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矛盾糾紛的化解,取得了顯著成效。4月至10月,該市基層法院有近35%的矛盾糾紛在該機制下得以圓滿解決,不僅節約了有限的司法資源,也有力地推進了“和諧揚州”建設。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作出批示,對“一站五員”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新機制給予肯定。

  中樞:司法服務站

  “自從有了司法服務站,我們的村民不出遠門、不進城就把矛盾在村子里解決了。”寶應縣氾水鎮勝利居委會黨支部書記李春蘭說:“說實在的,有了矛盾糾紛,動輒鬧上法庭,不利于問題的解決。在司法服務站解決問題,老百姓不用花訴訟費,還有利于當事雙方重歸于好。”

  作為“一站五員”機制的工作載體,司法服務站承擔巡回審判、訴訟指導、糾紛調解、信訪接待、法律培訓、法制宣傳、訴調對接、和諧共建、創建無訟社區活動的平臺和工作場所的中樞功能。在司法服務站(巡回審判點),揚州法院均配備了1至2名法官擔任巡回審判員。同時,在站區內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設立等方面,明確1至2名法官固定聯系。

  “我們在司法服務站外部醒目公示'一站五員'工作職能、'五大員'聯系方式以及法官駐站工作時間,并設置意見箱和留言簿,方便群眾日常聯絡,并建立工作日志,如實記錄相關工作情況,目的就是切實抓好該機制跟蹤、督查、修正和完善工作,確保取得實效。”揚州中院院長蔣惠琴說。

  核心:巡回審判員

  巡回審判員是“一站五員”的核心,是司法協理員、法制宣傳員、執行聯絡員、特邀調解員的召集人。

  進入司法服務站的審判人員,均為經法院黨組研究,精心挑選的綜合業務能力精、工作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的審判業務骨干。他們負責具體巡回審判工作,針對基層群眾司法需求,有針對性地選擇案件開庭,力求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開展訴調對接、和諧共建活動,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化解糾紛;組織開展信訪接待、訴訟指導、法制宣傳、指導民調工作。同時,巡回審判員還承擔著服務當地重大項目建設,做好風險排查、矛盾預防、糾紛化解等工作。

  幾年前畢業于南京師范大學的法學碩士小李,不久前晉升為審判員,并被院黨組選拔到司法服務站做巡回審判員。小李說:“我以前與基層群眾接觸不多。現在對基層群眾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了解,對司法工作也有了更深的體悟,堅定了'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信念。”

  紐帶:司法協理員

  “我們優先考慮聘請大學生村官來擔任司法服務站的司法協理員,作為法院與基層溝通協調的紐帶。”揚州中院副院長姚宏斌說:“我們揚州兩級法院歷來就有與大學生村官結對共建的機制,聘請大學生村官擔任司法協理員有助于鍛煉他們的社會服務能力,有助于他們快速成長。”

  司法協理員由巡回審判員召集,負責本轄區矛盾排查、預警預防、信息溝通、化解信訪工作;準確掌握社情民意,對本社區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性問題及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協助巡回審判員及時有效化解矛盾;協助法院做好公開開庭、法律文書送達、訴訟引導等工作。

  喉舌:法制宣傳員

  總體而言,在我國廣大鄉村,群眾受教育程度相對偏低,法治觀念不強、法律知識比較薄弱,在“一站五員”機制下,法制宣傳員的作用不可或缺。他們負責協助法院做好宣傳釋法工作,增進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結合典型案例,做好法制宣傳工作,提高群眾的法制意識,減少糾紛的發生;協助法院開展聯合調研、法制培訓、訴訟指導等活動,幫助轄區企業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群眾風險防范能力。

  揚州法院考慮到當前基層社會治理中,有影響力的基層干部更容易開展工作,因而多聘請當地鄉鎮干部來擔任法制宣傳員。

  助手:執行聯絡員

  生效的案件得不到有效執行,不僅損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必然對司法公信力造成戕害。“我們在'一站五員'機制中,特聘請基層中熱心群眾事務的優秀分子擔任執行聯絡員,作為我們法院執行工作的好助手,就是為了提高生效判決的執行到位率,提升人民法院裁判的權威性,切實幫助勝訴當事方盡早盡快盡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蔣惠琴說。

  執行聯絡員具體負責下列事務:負責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提供當事人住所、財產狀況、流動信息,協助送達法律文書、調查取證工作;發揮自身地緣優勢,協助執行法官現場執行;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保障法院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協助做好本地當事人的息訴服判、主動履行及息訪維穩工作。

  關鍵:特邀調解員

  蔡春道,是寶應法院的退休老庭長,曾獲“全國模范法官”殊榮,出色的工作業績讓老蔡在寶應群眾中享有極佳的口碑。當事人之間流傳著一句口頭禪:“要得快,找老蔡。”現在,老蔡就是寶應法院的特邀調解員。

  特邀調解員是“一站五員”工作機制的關鍵,是矛盾糾紛化解的重要推手。“我們的特邀調解員由法院離退休老干部及社會賢達來擔任,這些同志不僅有著豐富的生活閱歷,也有著良好的人格魅力,群眾對他們信任,他們善于做也容易做調解工作。”寶應法院院長黃順祥說。

  特邀調解員負責做好本地糾紛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化解糾紛“第一道防線”的作用,力求把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前;接受委托調解,參與民事調解、行政協調、刑事和解、執行和解工作。定期旁聽案件庭審,學習調解經驗,積極參與法律培訓,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