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玲參加審判工作二十余年里,經她主審的千件民商事案件,沒有一件當事人信訪和投訴。她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多次榮獲“先進工作者”稱號。

 

架起為民連心橋

 

多年來,劉慧玲一直工作在民商事審判崗位上。作為民商事法官,所涉及的案件大都是經濟合同類案件,往往新類型案件多,案件標的大、糾紛復雜,不僅判案難,而要讓當事人“勝敗皆服”則是難上加難。為此,劉慧玲認真的對待承辦的每一起案件。在公正的天平上,她始終以公正高效作為自己的工作追求,始終把群眾的利益維護作為對自己的最高要求,忠于法律,公正辦案。她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70%,并大都能夠及時兌現。

 

在一起土地承包合同案件中,數十名農戶起訴一山東公司,要求對方賠付因土地流轉、對方違反合同造成的損失。該案雙方當事人簽定的合同履行期長達10年,并多次對合同進行過變更。因此雙方對案件的事實、合同條款理解、損失計算認定等分歧爭議很大。劉慧玲接手案件后,一方面積極引導雙方進行舉證,同時深入到案發地,走訪了當初代表農戶簽定合同的村組干部,實地了解土地種植情況。另一方面查閱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狠下了一番苦工夫之后,最后在厘清案件事實、對法律適用有底的基礎上,劉慧玲法官先后三次召集雙方進行調解,她一條一條地向雙方進行分析,每次調解一調就是半天,最后原告、被告同意了劉慧玲對事實的認定,心平氣和地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三天后,農戶代表來到法院,給劉慧玲送來了一面錦旗,外地的公司也給院領導寫來了感謝信,表揚公正處理案件的女法官。劉慧玲常說:讓當事人在法院尋求到公正,對處理結果滿意是對一名法官莫大最大的褒獎。

 

胸沐清風身自華

 

法官辦案既要以悲憫的眼光對人,把群眾的訴求時刻放在心上,但更要以嚴厲的眼光對事,持守法律原則。這對一名法官是底線,是標準。在劉慧玲辦理案件過程中也遇到過人情,但她不辦人情案。

 

一個冬天,劉慧玲老家鄉下的一個遠房親戚來找她。起因是因為一起租賃合同,讓劉慧玲在違約金的認定上照顧照顧,讓對方多賠一點。原來,家里的親戚出租了兩間門面房,對方在履約過程中的確存在過錯,有違約行為,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對方要付出一筆很高的違約金,但對方認為賠付這么高的違約金,有失公平,請求法院對違約金予以調整。案件還在審理中,這位親戚拐彎抹角地打聽到劉慧玲在法院工作,還是個副庭長,就連忙找到劉慧玲。認為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是對方自愿的,法院就應當支持。親戚說得有板有眼。劉慧玲犯難了:老家的親戚難得求一次自己。可是,自己是法官,是不能被親情左右的人民法官啊,案子只能按照法律和事實作出裁判。最后,案子判下來了,老家親戚的請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衣帶漸寬終不悔

 

劉慧玲的愛人長期在鄉下工作,有時還要遠赴外地招商,一個女兒在外地讀書,劉慧玲一個人經常連飯都忘了吃,加班到很晚,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審理中,今年以來承擔了多件破產案件的審理。

 

去年春節剛過,她就與庭里的同志一道赴河南等地為破產企業清收破產債權。一連兩個多星期她和她的3個同事連續奔波了2000多公里,找了十幾家債務人。多日風餐露宿勞累使得她感冒發燒加上暈車,途中多次嘔吐,但她一直堅持到清欠工作結束后她才上醫院治療。她所在清欠小組共清收破產債權34萬余元,為破產企業挽回了損失。

 

作為一名普通女法官,劉慧玲在這一平凡的崗位上恪守自己審判職責,默默地作出奉獻,追求著一種樸實無華的美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