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興化法院與興化人行聯合對即將運營的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室工作人員進行調解工作培訓。

培訓中,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唐林華圍繞建立金融糾紛非訴解紛機制的意義、破解金融糾紛查人找物變現難題、實現金融糾紛訴前化解等內容,結合自己在調解工作中總結的經驗,就金融糾紛調解的技巧、著力點、文書制作等進行了細致講解。

為加強金融糾紛非訴解紛機制建設,市法院與市人行共同組建了金融糾紛調解工作室,并從五家金融機構各抽調一名工作人員擔任調解員,該五名人員將與一名經驗豐富的人民調解員共同組成工作室班底。為確保五名調解員能更快的掌握金融糾紛的特點、難點和化解技巧,為順利開展后續調解工作、促進金融糾紛訴前化解打下堅實基礎,兩家單位共同舉辦了這場培訓。

活動中,民二庭負責人姚衛強重點介紹了調解工作要注重依法合規及保密原則,文書制作要規范嚴謹細致,可以先從事務性工作做起,逐步鍛煉調解能力。

市人行金融服務二部主任周斌總結道,調解要注重線上與線下相結合、請進門與走出去相結合,對外宣傳與銀行推薦相結合,進一步推動金融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