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21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1393件,審結1538件,同比分別下降45.33%和40.23%。自2018年起,已連續四年呈下降態勢。

當前,全省毒品犯罪所涉毒品呈現出傳統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特別是新型毒品種類繁多、層出不窮,偽裝性、迷惑性強,有的新型毒品以電子煙油、糖果、爆米花、奶茶等形態出現,識別和查處難度大,并逐漸向青少年蔓延,社會危害性日益顯現。

2022年4月,蘇州姑蘇法院審理了一起售賣“上頭電子煙”案件,一審判決被告人常某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常某某未上訴,檢察機關亦未抗訴,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經查,被告人常某某單獨或者伙同林某某(另案處理),通過當面交易、他人代為跑腿送貨、網約車代為送達等方式,先后28次將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頭電子煙”或煙油出售給唐某某等多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人。

此外,近年來,江蘇法院還辦理了一批發生在農村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現毒品向農村地區滲透蔓延態勢。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以農村的居所為窩點,從外地購得毒品后大肆販賣,造成毒品在農村地區擴散。有的案件中,被告人租用農村民房,非法生產制毒物品后對外銷售,造成上游制毒物品流入非法渠道。此外,近幾年全省法院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呈上升態勢,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升高,2021年達17%,僅次于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多發生在農村地區,種植人員多具有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等特點。

隨著禁毒斗爭的不斷深入,全省毒品犯罪高發蔓延態勢得到有效遏制,毒情形勢持續向好,禁毒工作成效不斷鞏固。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對毒品犯罪保持高壓嚴懲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大宗毒品犯罪,對于毒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毒梟、職業毒犯等,依法當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毒品案件被告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重刑率18%,遠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水平。

針對新型毒品犯罪增長、嚴重危害青少年問題,全省法院加大打擊懲治力度,依法從重懲處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實施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販賣新型毒品犯罪。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和執行力度,充分利用追繳、沒收、判處財產刑等多種手段,有效摧毀毒品犯罪分子經濟基礎。

南通中院審結朱某某販賣毒品沒收違法所得案,依法沒收因病死亡的毒品犯罪人朱某某違法所得19萬余元,不讓毒品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為而獲益。在堅持整體從嚴、突出打擊重點的同時,全省法院準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于未成年人或具有從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被告人,如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不大的,依法予以從寬處罰,實現刑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記者了解到,江蘇法院還不斷加大調研指導力度,多次組織開展毒品犯罪專題調研,及時研究解決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疑難復雜新型問題,舉辦全省法院毒品犯罪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省市兩級法院建立健全發回重審、改判和瑕疵案件通報制度,每年對毒品案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向下級法院通報,不斷提升全省法院毒品案件質量。多次開展毒品犯罪案件評查活動,通過庭審評查、文書評查、卷宗評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執法辦案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不斷提升專業化水平。

同時,通過司法建議、情況反映等方式向有關部門通報,實現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南京、蘇州、鎮江、泰州等地法院針對毒品犯罪向校園蔓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增多、利用網約車運送交付毒品、吸毒人員“借刑避戒”等問題,向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企事業單位發送了一批高質量司法建議,得到有關單位積極響應,推動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