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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到庭。” 6月29日下午,隨著審判長黃穎宏敲響手中法槌,靖江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新時代造船有限公司正式開庭。百余名船舶公司負責人及職工旁聽了庭審。

被告人熊某是靖江某船企的一名接線工,2021年7月18日至2022年2月18日間,熊某在該公司工作期間,采用下班夾帶的方式,先后多次竊得該公司價值人民幣132990元的電纜線余料若干。竊后銷贓給紀某,銷贓得款共計人民幣132992元。據熊某供述,其在船上干活的時候,曾看到有工人悄悄把廢電纜綁在身上偷出廠,因家中經濟狀況不好,于是產生了偷廢電纜賣錢的想法。

庭審中,為證實起訴指控的事實,公訴機關提交了相關證據,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充分進行了舉證、質證及法庭辯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均無異議,熊某庭審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在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并真誠悔罪,熊某陳述,自己非常后悔,真正意識到了錯誤,同時也告誡廣大工友要以己為戒,不要貪圖小便宜,要憑借自己的辛勤勞動賺錢。

法庭教育環節,黃穎宏教育熊某并勸誡旁聽人員謹記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可取。要時刻謹記勞動創造財富,美好的生活是用勤勞的雙手奮斗出來的。要守牢法律底線,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當庭宣判被告人熊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在審理期間退出的違法所得已彌補被害單位所有損失,余款上繳國庫。

庭審后,黃穎宏結合本起案件,向旁聽群眾詳細介紹了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及法定刑,并結合企業、廠區內幾類高發犯罪以及聚眾斗毆罪、賭博罪、危險駕駛罪等常見的犯罪類型,向群眾做普法宣講。

靖江市金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陳金燦表示,通過旁聽巡回審判進一步提升了自身的法律意識,同時在今后工作中也會進一步提醒工人們引以為戒、遵紀守法,勿因一時貪念走上犯罪道路。

靖江法院將此次巡回審判的地點選在與案發環境相類似的企業,與職工們面對面,通過身邊案例的巡回審理和通俗易懂的普法宣講,不僅增強了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更體現了提高司法服務質量,助力企業健康發展的理念,彰顯了靖江法院打通司法護企“最后一公里”的決心。靖江法院今后將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為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