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沛縣法院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堵點痛點問題,找準辦實事的小切口,做好為民服務的大文章,努力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今年以來,共受理各類案件10125件,結案7418件,先后收到群眾送來錦旗21面,感謝信5封。

“三載訟案正曲直,一堂明鏡斷是非?!?/p>

 “衷心感謝貴院為紓解企業困境、關切回應新時代企業發展司法需求付出的努力···”寥寥幾百字的感謝信中,話語誠摯而真切,表達了某食品有限公司對李巍法官在審理涉及該公司的系列案件中廉潔高效司法服務的感激之情。

2018年4月,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B公司對工廠車間進行吊頂裝飾設計及中央通風管道安裝等施工。但B公司在施工期間不幸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傷。由于B公司拒不墊付傷亡人員的賠償費用,某食品有限公司為保障傷亡人員及其家屬權益,先行墊付了部分賠償款項。然而工程結束后,B公司仍不愿給付某食品有限公司墊付的賠償款,經多次溝通無果后,案件起訴至沛縣法院。

李巍法官收到該系列案件后,為更進一步的審查案情、厘清關系,先后開了數十次庭審。同時,他充分衡平各方利益,本著維護傷亡人員權益,緩解各方矛盾沖突,高效解決糾紛的原則,經過多方深入調查和屢次耐心溝通,最終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判決。如今,該系列案件中的死者家屬和傷者均已得到賠償,某食品有限公司墊付的款項也已追償到位,真正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廉政辦案司法為民,匡扶正義心系民生。”

 “謝謝法院,謝謝法官,讓我們有了能順利追回欠款的希望。”南大門前,一名激動的債權人代表將錦旗送給了刑庭王康法官,以此感謝沛縣法院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做法。

被告單位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鮑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被告人鮑某2015年10月借用他人名義注冊成立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并在互聯網上注冊P2P平臺,提供中介信息服務,用于他人在其平臺發布借款、放款信息,并按照每筆借款金額的0.9%-1%收取管理費用。后在經營過程中,鮑某違反國家金融法律規定,以他人名義,利用其經營的P2P平臺以房產、汽車抵押的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借款合計人民幣逾7億元。后平臺先后歸還本金6億余元,歸還利息2200萬余元。

2019年7月至2022年1月,兌付本金金額1400余萬元。后鮑某雖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但仍有6000多萬元的債務未能清償。因案件涉及被害人眾多,為妥善解決案件矛盾,沛縣法院受理該案后,除依法對被告單位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鮑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審理外,還積極同由被害人組建的債權委員會進行溝通,通過與雙方協商,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將該平臺吸收資金用于投入成立的2家運輸公司和3家無害化處理中心等企業財產交由債權委員會進行經營管理,以企業經營獲得的收益進行債務清償。而被告單位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鮑某也分別被沛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和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的處罰。

“執法為民,執行高效?!?/p>

孟某與李某原為多年好友,一直長期合作承建工程。2009年,兩人因承建某工程后的款項分配產生矛盾,孟某遂將李某訴至法院。案件一審后,孟某不服判決上訴至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李某于2011年1月30日前一次性給付孟某140000元。然而李某逾期仍未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孟某向沛縣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期間,法院查詢了被執行人李某名下財產情況,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而孟某也提供不出被執行人李某其他財產信息,案件一度陷入瓶頸。

今年4月,案件轉由承辦人翟志強辦理。財產查控期間,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有新增房產一處,遂將該房產予以查封,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被執行人李某住處,在向其說明案件情況的同時告知其如不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強制處置其名下房產。然而李某因自知身體原因,不宜采取拘留措施,所以表現的態度異常強硬,一直找理由推脫。5月初,承辦人制作遷出公告并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眼看法院真的要求限期遷出拍賣房產,李某終于服軟,表示同意協商履行義務。

考慮到該案糾紛已發生較長時間,雙方積怨較大,承辦人又通過多次背靠背做工作,不斷紓解雙方內心矛盾,申請人也同意在計算金額的基礎上減免部分利息,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了一致意見,李某分三批將案款210000元全部匯入法院賬戶,案件順利執結。一起持續多年的糾紛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