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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上午,如皋法院高新區法庭副庭長湯美珠在東陳鎮劉亮村村委會會議室巡回審理一起繼承糾紛。

田某系東陳鎮劉亮村的村民,年老時被定為五保戶。2020年10月因病去世,其終身未娶膝下亦無子女,生前由村委會安排照顧,離世后也由村委會處理相應的后事。田某的姐姐及侄子侄女認為自己享有本位及轉繼承的權利,村委會不應控制田某的全部財產,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村委會返還田某的全部財產。

高新區法庭受理該案后,考慮到本案在當地有一定的影響,且其中一原告田某的姐姐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承辦法官湯美珠便決定至當事人所在地巡回審理,讓老人足不出戶即可參與庭審,同時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審中原告方認為其無法定贍養義務,但四原告系被告田某的姐姐及兄弟姐妹的子女,按繼承法規定屬于享有法定轉繼承、代位繼承的繼承人。被告村委會則認為各原告主體混亂且不適格,退一步講,即使原告證明其為法定繼承人也無權繼承田某的遺產,原告方對田某未盡任何贍養義務,在其去世時亦沒有為其守靈辦理后事,且田某生前與被告以及東陳鎮敬老院三方簽訂了《農村五保對象分散供養協議書》,已約定田某去世后的全部財產由被告處理。最后鑒于雙方分歧較大,均不同意調解,本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后,高新區法庭庭長左建明就《民法典》中涉及到的與繼承相關的法律法規向在場的村民及工作人員進行普法宣傳,他從繼承人范圍及順序、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先后順序、公序良俗等方面,結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了詳細的解讀。他還提醒廣大村民提高防范詐騙意識,不要輕信來路不明的電話和短信,不要貪圖小利,一旦發現被騙,及時報警,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