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萬元已經到賬了,感謝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高效調解!”日前,徐州某混凝土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向南通通州法院提出撤訴申請的同時,特意打來電話為調解中心便捷高效的解紛服務點贊。

原告系徐州一家混凝土公司,向南通某建筑公司供應混凝土,獲得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出票人、南通某建筑公司作為背書人的商業承兌匯票二張,金額達110萬元。然而匯票到期后,出票人因經營狀況不佳,未能及時兌付,背書人亦未能履行付款義務。原告無奈之下,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南通某建筑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訴至通州法院,要求兩被告履行付款義務。

通州法院收到起訴狀后,積極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并將糾紛分流至南通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通州分中心。由于原告方在徐州市,而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河北省廊坊市,調解員張筱兵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江蘇微解紛平臺進行調解。通過線上多次溝通,雙方就票據的支付達成一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一次性支付票據款110萬元,而原告則在收到款項后撤回訴訟。該案從訴前調解立案到原告線上撤回訴訟,僅用時26天。當事人既未繳納訴訟費,線上調解又免去了訴訟奔波之累,真正實現了零成本維權。

今年5月17日,南通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通州分中心成功調解了全市首例金融糾紛,三個月來,該調解中心充分發揮行業專業調解優勢,共調結金融糾紛30件,所涉訴訟標的額388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