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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提升陪審工作的實效性和影響力,8月17日,洪澤法院組織干警和人民陪審員代表走進黃集街道辦事處雙澗村開展“講述人民陪審、弘揚司法民主”主題巡講活動,為街道網(wǎng)格員、群眾代表30余人呈現(xiàn)了一場生動的人民陪審普法課。

活動中,洪澤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海燕從人民陪審員制度沿革、任職條件、選任流程和作用發(fā)揮等方面闡述了人民陪審員法的主要內(nèi)容和重要意義。

人民陪審員王澤華結合參加的陪審工作,分享了參審體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陪審職責。人民陪審員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職責神圣,責任重大,要做一名合格稱職的人民陪審員,必須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強烈的正義感、道德感及社會良知,參審案件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認真履行陪審職責,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是提升履職能力,積極投入審判工作。平時注重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提升自身能力和業(yè)務水平,平衡好日常工作和陪審工作,確保參審時全身心投入、高標準履職,合議案件時做出準確分析和判斷,發(fā)表有價值、有針對性的觀點,更好地協(xié)助法官提升辦案質(zhì)量。

三是強化作用發(fā)揮,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時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秉持一顆同理心、公正心,平等地對待各方當事人,從生活經(jīng)驗、人生閱歷、行業(yè)知識、社會常理等角度發(fā)表中立、公正的觀點,努力尋求法與情的結合點,做到與法官的思維互補,最大限度實現(xiàn)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