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群正組織調解.jpg

2.李海春又調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案件.jpg

聽證、鑒定搖號、調解、判決、送達,道交庭法官助理們的日程表總是安排得滿滿當當,電話響個不停、當事人接待個不停,道交庭到處充斥著他們忙碌的身影。今天就讓我們跟隨他們的步伐,一起去看看他們的調解小故事。

獻“群”力,糾紛調解有力度

“太感謝魏群法官了,要不是他多次電話聯(lián)系被告,做他的思想工作,他也不可能給錢給得這么迅速!”8月1日,周一剛上班,當事人石林林(化名)便來到道交庭申請撤訴。

2022年4月21日,石林林(化名)與浦松松(化名)發(fā)生交通事故。因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石林林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浦松松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運損失合計3800余元。魏群通過翻閱卷宗了解到,此案案情相對簡單、法律關系明確、訴訟標的額小,存在調解成功的可能性。魏群通過電話耐心地向雙方釋理說法,最終達成一致,由浦松松給付石林林賠償款3500元,并于2022年7月28日當晚轉賬成功。

借“春”風,糾紛調解顯溫度

2021年6月11日,王杰杰(化名)駕駛二輪輕便摩托車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周梅梅(化名)相撞,致周梅梅受傷。后周梅梅訴至法院,要求王杰杰賠償其醫(yī)療費(含二次手術費)、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護理費等共計96933.09元。

在訴前調解過程中,李海春了解到,被告王杰杰在案發(fā)時所駕車輛未投保任何保險,且其本人亦有調解的意向,便立即與周梅梅取得聯(lián)系。經(jīng)過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王杰杰賠償周梅梅80000元。

8月4日下午,王杰杰當場給付原告現(xiàn)金50000元,并承諾余款30000元于2023年1月20日再行給付。

乘“葉”舟,糾紛調解加速度

巾幗不讓須眉,法官助理何葉也不甘落后。2022年4月20日,陳曉志(化名)駕駛轎車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葉光奇(化名)發(fā)生交通事故,致葉光奇受傷。因陳曉志案發(fā)時系酒后駕駛,保險公司拒絕在商業(yè)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葉光奇遂訴至法院,要求陳曉志賠償12000余元。

開庭前,何葉圍繞雙方的爭議點,再次組織協(xié)調,經(jīng)過1個多小時的溝通,陳曉志自愿賠償原告8550元,并由保險公司賠償原告950元。

百舸爭流千帆競,借海揚帆奮者先。為讓交通事故當事人早日安心、舒心、放心,道交庭法官助理們化壓力為動力,讓糾紛調解“加速度”。“百日辦案”競賽開展三周以來,道交庭結案152件,周均結案50余件,調撤率達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