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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和被告離婚協議都簽了,可每次開庭他都不來,這可咋好呢?”一起離婚糾紛庭審,被告再次缺席。談起婚姻經歷,原告緩緩道出一番委屈。前夫因車禍去世,她跟現任丈夫生育一女,但家庭并不和睦,法院答應幫忙調解,可被告說不來就不來,她只得干著急:難道他是不想離,反悔了?

戴南法庭庭長許志蘭眼里看著,心中惦念著。“小趙,下午咱去趟村里,找人!”

“離離暑云散,裊裊涼風起”。驅車疾馳七十里,終于來到戴窯鎮興唐村,事先向村干部打聽到,被告就住此處。法庭的車輛停在巷口,不久便引來鄉鄰駐足觀望。

叩門許久,無人應答。“他腿受傷了,躺著休養哩。”樓上的鄰居探出窗戶向我們喊話。過不一會,屋里傳來動靜,生銹的大鐵門“吱啦——”一聲聚集了在場者的注意力。

“你好啊,我們是法庭的,開庭你不來,我們就只好來找你咯。”被告得知法官來意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頭,為自己的爽約而感到難為情,對法官的登門拜訪感到不可思議。

被告拖著受傷的腿,打開四方桌上的電風扇驅趕悶熱,擺好椅子請眾人坐下。原告看到他現在的樣子,憋了一路的埋怨隨著屋里的悶熱一同消散,狠話再也說不出口。

“出庭有難處為什么也不和我們講一下,我們可以通過巡回審理,把你們兩個的離婚糾紛在‘家門口’解決啊。你這樣拖著,是不是不想離婚了?”許志蘭率先打破沉默,詢問起被告逃避出庭的原因。

被告連忙擺手,“我一直是同意離婚的,庭長您看我這樣,對他們也是負擔啊。可是我去年就簽了離婚協議,婚已經離了,實在想不明白你們為什么還來找我。”

原來是個誤會。“簽署離婚協議書不算真正意義上的離婚,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可后才有法律效力。”知道原因的許志蘭開始釋法明理,解開了被告的疑惑。隨后,許志蘭告知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人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最終成功解除婚姻關系。

走出法庭,就地辦案,讓群眾親歷司法、見證公平,是興化法院基層法庭一以貫之的工作守則。近年來,興化法院延續“楓橋經驗”,前移工作重心,下沉司法力量,匯聚多方合力,在訴源控制、息訴止紛、減少衍生矛盾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