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發展改革委信用建設處領導蒞臨徐州市泉山區調研信用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對徐州泉山法院探索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提振信心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在某地產集團公司調研時,徐州泉山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執行局局長宋遙介紹了該地產集團在法院執行案件情況。受地產行業大環境影響,該地產集團存在資金周轉困難,案件不能及時履行的情況,若按照“一刀切”的方式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企業經營將產生重大影響。院執行局對該企業經營狀態進行調查,發現該地產集團仍有項目正在運行。在地方政府的溝通協調下,法院執行局將失信對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的不利影響進行法律釋明。最終,該地產公司在征求債權人諒解的同時,承諾按時交房,最終退出了失信被執行名單。目前該企業經營狀況良好,相關案件正穩步推進執行,部分案件達成了和解協議。

調研過程中,宋遙副院長介紹了泉山法院開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具體做法,受到了省、市、區領導的一致肯定。一是摸底排查。自泉山法院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以來,泉山法院對涉及泉山區注冊的500余家失信被執行人企業進了摸排登記,聯合區信用辦及各街道辦事處排查失信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是否有履行能力、經營困難、涉企執行等信息并逐一登記造冊。二是嚴把關口。該院嚴守法律規定原則、標準和程序,對納入或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均須符合法定的實質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對企業失信實行“執行法官+信用懲戒管理專員+執行局長+分管院長”四級審批制度,做到程序到位、依法依規。三是慎重認定。該院在執行事務中心設立專門信用修復“暖企”窗口,常態化受理對失信企業主動申請信用修復相關事宜。對符合信用修復的企業,指定專人幫助申請信用修復并及時對信用修復情況公示。四是慎用保全。對于申請人申請對企業保全的案件,院執行局嚴格審查是否有保全的必要和是否符合保全條件,對不符合條件的、沒有保全必要的一律不予保全。執行過程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能夠實現保全目的的情況下,選擇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影響較小的財產進行保全,嚴禁超標查封,盡可能增強資產流動性。在處理企業財產時,能夠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盡量不采取“死封”“死扣”措施。截至目前,泉山法院對290家企業完成信用修復,為企業紓困解難,為全區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