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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下午,如皋法院長江法庭將調解現場搬進九華鎮耿扇村村委會,長江法庭庭長吳亞紅在這里調解并現場勘查一起因相鄰排水引發的排除妨礙糾紛。

原告張老爹與被告王老太系前后鄰居,兩家房屋東側都有一排水渠。張老爹認為自家靠排水渠側農田地勢較低,遇到大雨天氣以及王老太家排水,渠內的積水就會淹沒他緊鄰田地的莊稼,幾年來讓他損失了不少農作物。2019年,村里拓寬道路時已經占用了排水渠面積,原本的排水渠已經不復存在,王老太家也無權再從自己農田旁的溝渠排水。原、被告多次因排水問題引發爭執,經村居和派出所協調處理無果,于是張老爹訴至本院要求王老太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并賠禮道歉。

俗話說冤家宜解不宜結,更何況原、被告還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為了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和睦鄰里關系,助力鄉村和諧,長江法庭庭長吳亞紅帶領法官助理郝玲麗進村化解矛盾糾紛。村內簡易的調解室內,坐滿了幫王老太證明事實的村民。王老太陳述,村內修建道路根本沒有占用溝渠面積,相反村里多年前分配承包地時就已經明確了排水渠的位置,沿線的鄰居家家戶戶都保持溝渠排水順暢,唯獨張老爹為了阻止自己排水,擅自用石頭填埋溝渠,才導致他自己的農田積水。“我合理的排水需求得不到滿足,已是苦不堪言,還被告上法庭,村民們都看不下去,急著要來幫我作證呢。”王老太越說越氣憤。

事實究竟是如何,吳亞紅庭長來到案涉田地進行實地勘察。通過查看現場以及向周圍村民、村居工作人員等了解情況,案件事實也逐漸浮出水面。勘察完畢后,吳亞紅庭長從情、理、法三個角度勸導原告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不得再實施阻礙被告排水的行為,正確行使訴權。

調解完畢后,法官助理郝玲麗與村干部們開展了“人和雉水”“場常講”基層法治互動活動,就“三權分置”下如何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與村干部們交流分享了相關案例和法律法規,力使村居土地流轉更加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