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執行干警一大早在農貿市場找到被執行人.jpg

11月18日清晨6點40分,南通通州的金樂農貿市場熙熙攘攘,通州法院執行干警來到一家魚蝦攤前,但他們并不是來買魚的,而是來執行的。

該案是一起金融借款糾紛,經過前期調查,了解到被執行人為市場魚蝦攤販,集中執行干警們便早早來到市場找到被執行人。本該直接將被執行人拘傳至法院要求履行法定義務,但經過現場調查,攤位僅由被執行人一人經營,若將其帶走攤位將無人看管,被執行人也顯得十分焦急。

面對此種情況,執行法官便要求其先賣貨,賣完再說。被執行人見法官如此善意,便承諾賣完以后自覺到法院接受談話。上午10點多,被執行人主動來到法院,當場支付了1.3萬元欠款,并表示其余錢款會盡快籌集履行義務。

 當天的集中執行行動共出動警車7輛,執行干警28人,執行干警依法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對逃避、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拘傳措施;對去向不明的被執行人,通過其親屬、物業、村委會等渠道設法尋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對于未被尋到的被執行人,或張貼傳票,或耐心向家人釋法,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經過一上午的努力,共拘傳1人,執行結案4件,執行到位金額16萬元。

時至年關歲末, 通州法院大力開展“集中執行月”活動,高懸執行利劍,持續執行攻堅,加大打擊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力度,用“真金白銀”兌現司法為民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