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泉山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沈志剛帶隊,對工傷保險待遇、勞動報酬、勞務費用、交通事故、撫養費等涉民生案件進行集中執行。

從早晨6:30到中午12點,泉山法院出動警力14人次,警車3輛,執行案件8起,涉案標的80余萬元。

釋法明理 公司當場支付拖欠工資

某托育公司拖欠秦某工資,經勞動仲裁部門調解,雙方達成了分期支付協議,公司分三期,每月分別支付秦某3000元。勞動仲裁部門出具仲裁調解書予以確認。某托育公司僅支付了第一期費用,剩余費用遲遲未支付,秦某向泉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調解書。

公司負責人一直以各種理由訴說經營困難,為不能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找各種借口,沈志剛副局長耐心細致地做工作,向其解釋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公司能夠克服困難,盡快履行,泉山法院將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將強制執行給公司帶來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執行法官的真誠、執行現場的壓力促使公司負責人盡快籌錢,支付了前期拖欠費用,最后一期費用與申請人達成還款一致意見。

動曉情理  勸說親屬促配合

侯某拖欠楊某勞務費22萬元,多次催要未果,楊某遂將楊某起訴至泉山法院。法院判決后,侯某未按判決要求履行給付義務,楊某向泉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侯某家中住著候某父母,侯某并不在此居住。執行法官張蕾耐心地做候某父母工作,希望他們能夠將情況及時告知侯某,盡快與法院聯系,早日解決糾紛。

張貼傳票  留下聯系方式促執行

房某乘騎電動自行車時與同樣乘騎電動自行車的蔣某發生交通事故,房某受傷。經認定,房某與蔣某承擔同等責任。泉山法院判決蔣某應賠償房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15萬余元。

執行法官來到蔣某住處后發現,蔣某并不在家,執行法官孫通遂在門口張貼傳票,希望被執行人看到傳票后能積極主動與法院聯系。

執行路上,忙碌、辛苦,有各種不確定性因素。面對執行難,泉山法院執行干警們始終踐行執法為民、秉公執法理念,敢于擔當,攻堅克難。執行永遠在路上,泉山法院將始終以提升案件執行效果和效率為要務,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努力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執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