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對優化營商環境作出重要論述。營商環境的好壞,關乎企業的長遠發展,也關乎經濟社會的活力狀態,優化營商環境必須久久為功,一以貫之。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如何在法治軌道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紓解企業困境,提升內生動力,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這是睢寧法院在護航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一直思考的問題。

近年來,睢寧法院把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為審判執行工作的發力點和著力點,以“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為依托,聚焦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訴問題,不斷優化工作方法,創新工作舉措,為企松綁解絆,精準賦能持續釋放企業動能,為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平等保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讓有恒者有恒心。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良好的產權保護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推動器,用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實踐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舉措扎實有效,具有維護市場秩序、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的重大現實意義。

“謝謝法官,我們把品牌做大、做強、做出讓老百姓滿意的口碑不容易,如果因為假冒電池把我們名聲壞了,這十幾年的心血就白費了。”2022年9月,一起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原告方徐州本地知名企業江蘇金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彭集團)的代表在得到公正的結果激動地說。

金彭集團專業生產、研發和銷售新能源交通工具,擁有“金彭JINGPENG及圖”商標的商標權,是中國國家知名產權局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2021年1月,該該公司發現有“金彭路原”字樣的電池在市面銷售,便向徐州市公證處申請保全公證,并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在經營該電池的經銷處購買電池兩箱進行封存。

經查看發現,該電池的外包裝正面、背面、側面均標準“金彭路原”字樣,且“金彭”為較為顯眼的白色,“路原”則與外包裝顏色較為相似的黃色,左側下方為“某電源科技有限公司”企業信息。打開包裝,電池正上方印有“金彭匠心”字樣,同時印有企業信息。

2022年9月初,金彭集團將某電源科技有限公司訴訟至睢寧法院要求被告方停止銷售侵犯金彭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維權費用200萬元。

面對知識產權糾紛存在舉證難、周期長、維權成本高的難題,如何在短時間內高效解決糾紛,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承辦法官王慧子有了解決思路。

王慧子充分查證侵犯行為的性質和時間等因素,向被告進行細致地法律釋明,并對出現與雙方一對一溝通解決。最終,被告認識到自身侵犯行為的違法性,停止侵權行為,并及時賠償原告損失及維權費用。

這僅是睢寧法院獲得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開展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審理的一個縮影,類似這樣保護知識產權和產業創新的行動一直在繼續。

此外,為有效推動知識產權糾紛的綜合治理和源頭化解,今年6月9日,該院與睢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成立“睢寧縣知識產權聯動保護中心”,并制定《關于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訴調對接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拓展“法院+”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渠道,促進知識產權糾紛依法、公正、高效化解。

融合創新,優化營商環境路徑

今年9月22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召開全省法院進一步推進“執破融合”改革現場會,對全省法院開展“執破融合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的先進經驗進行總結推廣,睢寧法院作為機制創新獲評單位之一并作經驗交流發言。

而如何深度推進執行與破產制度改革探索,真正實現執行與破產清算工作由“執破銜接”向“執破融合”提檔升級,讓瀕危企業資源與效能得到最大程度釋放,睢寧法院進行了積極探索實踐。

10月19日,睢寧法院整合執行和審判力量,構建破產案件辦理新機制,率先成立“執破一體化中心”,將執行和破產工作升級為立案、保全、審理、執行、破產一體化融合,專門負責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執轉破、清算與破產案件的審理、類個人破產試點及相關工作。

“我們打破程序壁壘,將“單向轉化、前后銜接”變為“雙向互促、一體推進”,充分發揮執行程序“強制性”與“信息化”優勢以及破產程序“保護”與“出清”作用,將類個人破產和企業破產合并審理,形成債務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為企業擺脫困境、保駕護航。”睢寧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馮雷介紹。

據了解,該中心建立健全立審保審執破一體化推進模式,訴訟立案階段對經營異常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開展識別排查并實施分類預警;保全階段嚴格審查涉企保全案件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審慎采取保全措施;審理階段融入訴訟矛盾起因調查,對訴訟案件全面審查訴訟原因、案件事實、訴請標的,判斷是否存在惡意訴訟和其他衍生訴訟存在;執行階段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同時,窮盡執行措施,做好移送破產審查工作。

此外,執行程序中,該院主動甄別被執行企業是否具備破產條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案件依法導入破產程序,對具有挽救價值的企業施以保護,對“僵尸企業”快速出清,落實企業法人無終本理念。同時,破產程序中運用執行資源開展財產查控、網絡司法拍賣、搜查、拘留、罰款、強制清場等事務,為后續破產工作開展打下基礎。

“面對企業資不抵債時,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認為個人將終生背負債務,存在抵觸進入破產心理。我們將視情況判定,如果企業喪失清償能力,進入破產程序后,上述自然人符合類個人破產受理條件的,將啟動個人債務清理程序,通過債務清理試點工作讓誠實且不幸人重獲“新生”,順利開展后續破產工作。”馮雷補充說。

據悉,當前睢寧法院通過執破一體化中心逐步推進破產企業清算、和解、重整工作,在探索實踐中不斷創建符合工作實際和地方特色執破融合辦理“睢寧品牌”,為打造縣域營商環境新高地貢獻力量。

高效護航,化解企業痛點難點

近年來,受疫情影響,一些中小企業遇到的問題層層疊出,甚至是危及企業生存,如何提供精準有效的司法服務緩解企業燃眉之急?如何發揮職能作用護航企業安心發展?

面對困境,睢寧法院敢為善為,務實落實,精準把握企業多元司法需求,在公正司法作為中給出了答案。

“法官,能不能盡快組織調解,解除對我們公司賬戶的查封”。某日中午外地某建筑公司代理人在電話中向睢寧法院尋求幫助,希望盡快組織調解,解除對其賬戶的查封。

據了解,該起案件是該建筑公司欠付某混凝土公司貨款,被混凝土公司訴訟至睢寧法院并采取保全措施。而建筑公司因急需其中一個凍結賬戶進行投標使用,遂請求盡快化解案件。

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當即與保全中心聯系跟蹤保全情況,發現建筑公司雖有諸多賬戶,但賬戶余額遠不足以償還債務,繼續凍結賬戶無法償還混凝土公司債務,也影響建筑公司運用賬戶正常發展運行。

隨后,承辦法官通過電話組織調解,初步確定調解方案,并運用云上法庭組織雙方,對調解協議進行簽字確認。次日清晨,該院收到混凝土公司封保全申請書后,快速發出解除保全的民事裁定書,并協調保全中心即刻受理網絡解封申請,助力企業經營活動有序開展。

今年8月,徐州中院出臺《涉企財產保全操作規范指引》,為全市法院正確適用法律、引導訴訟參與人正確認識財產保全實質內涵提供根本遵循,睢寧法院依法善用保全措施,幫助企業平穩度過困境,切實傳遞出為企業發展紓難解困、提供保障的司法溫度。

民有所需,司法有所應。

不久前,睢寧法院凌城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標的額高達1800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某建材公司按照簽訂的《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向某建設公司供應預拌混凝土價值達2000余萬元,而建設公司給付部分貨款后,剩余1800余萬元未按時支付,遂引發訴訟。

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鄭煒第一時間到某建設公司進行調查、核實,充分掌握案情后,承辦法官采用“人民調解員+法官”的多元解紛模式,向雙方進行釋法明理、闡述利弊,雙方當事人感動于法官和調解員的耐心和真誠。最終,該起糾紛以調解形式圓滿結案。

采訪中了解,近年來,睢寧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規范、引導、保障作用,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作為服務大局的重要抓手,持續開展暖企、助企、護企、惠企、安企等系列活動,為轄區企業發展營造公開透明、穩定可期的營商環境。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下一步,睢寧法院將踔厲奮發,持續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品牌建設,扎扎實實為企業在新時代實現更大發展、發揮更大作用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