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美麗江蘇訊 12月7日,江蘇省法院召開加強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

減刑、假釋制度作為刑罰變更執行制度,是我國刑罰執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的具體體現。減刑、假釋制度對于激勵罪犯積極改造,促進罪犯回歸、融入社會,維護監管秩序穩定,保障刑罰功能和目的實現有著重要意義。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刑罰執行工作。長期以來,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導和省委政法委的堅強領導下,全省法院堅持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持續推進減刑、假釋案件審理方式改革,確保案件公平公正公開審理。2021年全國政法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頑瘴痼疾全面排查整治,江蘇省法院倒查了近三十年辦理的80余萬件減刑、假釋案件,總體而言,未發現嚴重的違法情況。

近年來,減刑、假釋相關法律政策整體從嚴趨緊,案件數量呈下降趨勢。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江蘇全省法院共受理減刑、假釋案件24636件,審結24410件,其中裁定減刑23799 件,包括變更減刑幅度825件,不予減刑369件,撤回建議5件;裁定假釋230件,不予假釋3件,撤銷假釋3件。

江蘇法院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情況,瞄準影響實質化審理的難點和堵點問題,制定規范性文件,全面堵塞減刑、假釋制度漏洞。實質化審理的四項基本要求,堅持全面依法審查、主客觀改造表現并重、嚴格審查證據材料以及區別對待。健全內部監督,充分發揮層級審核把關作用,強化監督管理職責,倒逼責任落實,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進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法檢執協作水平,著力打造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實質化審理體系,共同提高我省減刑、假釋案件辦理質效。立足工作實際,加強實質化審理經驗的總結與宣傳,持續深化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成效。

據悉,下一步,江蘇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守正創新,進一步深化案件實質化審理,確保程序公開公正,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庭審方式改革,不斷加強法檢執的溝通協作,最大限度地發揮刑罰的功能,實現刑罰的目的,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江蘇新實踐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