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用實際行動傳遞了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司法溫度,我公司作為民營企業為之暖心!”“射陽法院主動為企業著想,多措并舉、用心化解,減少雙方訴累,我公司欽之、佩之、感動之!”近日,射陽法院接連收到來自某曉、某華公司兩封感謝信,字里行間充滿了對該院傾力化解矛盾糾紛、高效暖心護企的感激和對案件承辦法官用心辦案、主動作為的肯定。

這是一起設備采購合同糾紛,某華公司系國家能源集團下屬企業,某曉公司系從事鐵塔及類似鋼結構設計等的大型民營企業,雙方于2015年簽訂一份風電項目風力發電機組塔架設備采購合同。后因政府規劃調整,某華公司要求延期交貨,但鋼材價格大幅上漲,某曉公司部分履行合同后發函解除合同,某華公司無奈變更供貨商,雙方由此發生糾紛。2018年9月,某曉公司訴訟某華公司要求支付2000多萬元貨款;2019年9月,某華公司訴訟某曉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賠償差價損失、發電量損失等。該兩案涉及法律問題疑難復雜,雖經一、二審判決生效,但均未履行。2022年9月,某曉公司再次訴訟某華公司要求支付質保金。

承辦法官仔細研閱案情發現,如按常規路徑就案辦案,該案可能并非雙方的最后一次訴訟,雙方仍需經歷多次訴訟乃至強制執行程序才能解決矛盾,關鍵是某華公司主張的千萬余元貨款和某曉公司主張的損失賠償訴求均難以在短時間內實現,既直接影響了兩公司正常生產經營,也對地方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造成損害。

法官從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出發,按照將所有糾紛合并調解的構想,兼顧雙方實際和利益,依法依情依理,提出建設性解決方案,多次通過線上、線下溝通,一步步拉近雙方距離、縮短分歧。最終,歷經一周左右時間,促成雙方和解,所有糾紛“一攬子”協調,重建友好合作伙伴關系。

一份調解協議,妥善終結案涉雙方長達六年的矛盾糾紛;兩封感謝信,點贊射陽法院公正高效誠心為民的責任擔當,對射陽法治化營商環境給予高度評價。下一步,射陽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進一步能動司法,強化審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健康發展持續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