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堅持人民至上,立足審判職能,聚焦審判執行工作中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及時回應群眾司法需求,以優質的司法服務解難題、定紛爭、暖民心,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傾心高效化糾紛 法官調解獲錦旗

日前,當事人楚某及代理人為感謝我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徐飛云公正高效地調解了一起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特送來一面印有“為人民辦實事,做群眾貼心人”的錦旗。

某商家自稱瘦身塑形專家,楚某通過社交平臺向其購買了近萬元的減肥產品,該商家在宣傳中稱可在三個月內幫楚某減重30斤且不反彈。然而,楚某收到的減肥產品實為糖果和固體飲料,食用3個月后并無任何效果,與商家協商退款遭拒。楚某遂以商家欺詐和虛假宣傳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還購物款并給予三倍賠償。

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開展訴前糾紛化解工作。由于網絡交易的匿名性以及商家的刻意隱瞞,楚某在起訴時未能查明商家真實身份,遂將快遞單上發貨電話的機主列為被告訴至法院。針對本案被告主體可能存在不適格的情況,法官提前介入指導案件的調解。一方面,對楚某進行法律釋明要求其進一步完善證據。另一方面,根據楚某提交的快遞發貨單、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中顯示的電話號碼,先后聯系了快遞公司、快遞網點、代發貨人以及發貨公司的員工。對商家可能存在的虛假宣傳、欺詐性誘導消費以及由此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釋法析理,力促商家與原告聯系溝通解決方案。當天下午,商家即主動與楚某取得聯系,雙方達成和解,并一次性退還了全部款項,楚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心系群眾辦實事 為民解憂暖人心

日前,古稀老人史某向我院行政庭送來“心系群眾辦實事,為民解憂暖人心”的錦旗和感謝信,感謝法院為其排憂解難,助其實現三十多年來的夙愿,拿到了夢寐以求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1988年,史某作為技術骨干被引入原吳縣家畜改良站工作。單位經批準集資建造職工住宅,1993年,史某與單位簽訂協議購買一套住宅并繳款入住。后其從該單位離職,錯過了統一辦證時間。2021年,史某就該房屋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登記,但登記應由買賣雙方共同申請,只有一方無法辦證。

考慮到史某年逾古稀,家庭困難,又罹患癌癥,完成權利登記的訴求具有合理性,不動產登記部門依規辦事亦無錯誤。承辦法官多方調查,一方面幫助老人完成心愿,另一方面也能促使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原吳縣家畜改良站幾經轉隸,法官先后前往吳中區農業農村局、吳中區橫涇街道街道辦事處、橫涇動物防疫站進行走訪調查。在區委、區政府組織和支持下,法院協調不動產登記、農業農村、國資、住建、稅務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并與吳中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出工作建議,確保房屋登記的相關流程順利進行。在辦理過程中,面對史某遇到的實際困難,我院積極聯絡化解、做好法律釋明工作,搭建起當事人與各行政機關之間溝通的平臺。歷時數月,史某最終于2022年12月8日拿到了不動產權證書。

錦旗的背后,凝聚著當事人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褒獎,詮釋著司法工作者的勇于擔當與為民情懷。只有時刻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上,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多為群眾辦實事,讓老百姓切實體會到司法的溫暖與關懷,才能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