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水悠悠,大愛無疆。2200多年前,漂母飯信演繹了“一飯千金”的千古佳話;當下,千年古縣淮陰傳承愛心打造母愛之都,為90萬淮陰人民叩響了幸福之門。

 

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法院牢固樹立能動司法理念,以和諧為重點,以服務為先導,以矛盾化解為主線,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黨委政府全面開啟“幸福淮陰”建設新征程護航

 

融入:助推社會和諧發展

 

今年720日,《淮陰區人民法院關于為“幸福淮陰”建設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擺在區委書記劉學軍的案頭,劉書記閱后批示肯定并轉發全區。

 

《意見》共22條,其內容包含了服務工業淮陰、生態淮陰、開放淮陰、愛心淮陰、創新淮陰、陽光淮陰“六大戰略”和工業新型化、城鄉一體化、發展外向化、成果普惠化、社會文明化“五大進程”的順利實施等18個方面。

 

“‘幸福淮陰’建設是一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戰略之舉、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法院要主動融入發展大局,在依法保障富民、便民、利民、惠民、助民和安民上做文章,全力保障社會和諧穩定。”黨組書記、院長尤鐵梅如是說。

 

115日,89件追索勞動報酬案件起訴到法院。某服飾有限公司因資金鏈斷裂,欠薪5個月后公司負責人棄企逃債,工人索款無果多次上訪。

 

立案后,該院小營法庭立即啟動程序。

 

116日,承辦法官奔赴上海尋找被告;117日,對機器設備進行了訴訟保全;13日上午850分,被告來到法庭。

 

法官一方面與工人代表談話,一方面向被告闡明厲害關系。11個多小時緊張奮戰,晚上815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1115日,27萬元匯到法院賬上。次日,小營法庭召開兌現大會,89名工人領到了血汗錢。

 

從受理案件,到案結事了,僅10個工作日。工人方某某說:“有法院‘撐腰’,我們可以放心大膽地打工了!”

 

企業的快速發展,是淮陰經濟騰飛的重要支撐點。為此,該院深入開展“聯系企業、聯系村居和掛鉤重點項目”的“兩聯一掛”活動,體民情解民憂。

 

一年來,院領導到江蘇民康油脂有限公司、輝煌太陽能有限公司等企業走訪調研20余次。進車間,與工人們交流談心,關心務工中的權益保護;與企業老總暢談發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征求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脫貧、破零、超千,三大攻堅工程是淮陰區推動三農發展的重要舉措。該院積極聯系協調資金12萬元,幫助一個村委會興辦塑料顆粒廠,該村集體當年即實現經濟破零目標;與109戶困難農民結對幫扶,定期到“窮親戚”家走訪,為他們脫貧想方設法,提供物資幫助。

 

投入:延伸司法服務觸角

 

一天下午,徐溜鎮衛生院發生了一起醫患糾紛,20余名患者親屬聚集哄鬧。

 

派出所接警后,民警與駐所法官陳海孝及時趕往現場。

 

“醫院給我家人治病不但無效,反而引發其他疾病,我們要求給予賠償,并負責下一步治療費用。”患者家屬情緒十分激動。

 

“給病人治療應該是第一位的,而聚在這里哄鬧只會耽誤病情。”陳法官嚴肅地說道。

 

吵鬧的場面頓時安靜下來。

 

接下來,法官與民警聯合做工作,向衛生院領導和患者家屬言明厲害關系。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調解,這起醫患糾紛終于得以平息。

 

這是人民法庭與派出所開展“庭所共建”的成功案例之一。他們的做法被區委政法委列為創新創優項目,在全區推廣。

 

淮陰區所屬的棉花莊鎮,歷史上因棉花交易多集中于此而得名。近幾年來,隨著農村經濟作物的升級轉型,棉花莊鎮卻以優良的西瓜品種而享譽淮安。然而,2012年夏季,與該鎮軍田村保持長期合作的一外地客商因資金周轉出現困難,不能做到“一手拿貨,一手交錢”,瓜農們既不放心讓客商打白條收購西瓜,又沒辦法找到新的銷路,處于兩難境地的瓜農們想到了經常來村巡回辦案的淮陰區法院王曉峰法官。

 

816日,王法官應約來到軍田村。村委會里的氣氛比室外35度的高溫還要熱,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介紹著相關情況。最終在王法官主持下,客商提供相關擔保的情況下,瓜農們放心地與客商簽訂了繼續收購合同。

 

“法官主動參加村民議事會,出謀劃策,解決農村發展中遇到的難題,保障了我們農民發家致富奔小康。”淮安市人大代表、軍田村黨總支書記陳杰感慨地說。

 

淮陰法院創新參與社會管理方式,法官參加村民民主議事會,協助村民化解難題、解決矛盾糾紛、保護農民權益,今年以來已參加議事會15次,維護群眾合法權益21件。

 

農村危橋致人損害案件頻發,引起了淮陰法院法官的關注。

 

9月份,該院組織召開了由民事法官、法學院教授以及交通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題研討會。會后,淮陰區法院及時向政府部門發送了司法建議,引起了區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撥款1190萬元,對26座危橋進行維修改造。

 

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發送司法建議,堵塞漏洞,實現社會管理的法治化、科學化、合理化。2012年,該院共發出司法建議近21條,被采用率達89%

 

付出:促進矛盾糾紛化解

 

320日,民二庭庭長岳朝友接到碼頭鎮張莊村李主任的電話,稱有一起信訪案件十分棘手,希望幫忙解決。

 

岳庭長隨即帶著書記員趕往張莊村。了解案情后,便與村組干部一道,召集村民代表、承包人蔣某開協調會。

 

“他們與我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我也交了承包費。但他們又將土地承包給別人,也不退承包費給我。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后簽的合同無效,沒有得到法院支持。”蔣某氣憤地說。

 

“別人給的承包費高,我們當然租給人家了。”村民代表亮明觀點。

 

“那你們也不能不讓我使用土地,還扣留著我的承包費。”蔣某一著不讓。

 

岳庭長聽出了其中的癥結所在。

 

“別人出的承包費高,你們就單方撕毀先簽訂的合同,原本就不太合理,還不退還承包費,就更沒有道理了。”岳朝友首先指出了村民的問題。

 

“現在土地已經被他人實際使用了,再糾結于此只會增加更多的精力和財力,不如取回承包費,再想別的辦法致富,需要我們法官協助的,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岳庭長同蔣某說。

 

“我們愿意退還承包費,但蔣某不能再要求繼續承包土地了。”村民代表作出了讓步。

 

“岳庭長為我的事這樣費心,我也愿意和解。”蔣某同意簽訂和解協議。

 

一起多次到省、市、區上訪的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64名法官擔任64個行政村法治指導員。2012年,該院法治指導員走進農村宣傳法律120余次,化解矛盾56起,被當地百姓親切地稱為“貼心的法律顧問”。

 

“謝謝法官,是你讓我們鄰里關系和好了!”張某和吳某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

 

原來,張某和吳某是鄰居,相互幫襯好多年,親如兄弟。

 

可在今年4月份,吳某為了排水,在張某必經的通道上挖了條溝,造成張某出行障礙。雙方多次協調,均互不相讓,從口角到拳腳,最后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基于原被告雙方本是關系要好的鄰居,調解和好意義重大,立即轉入訴前調解程序。安春寶法官邀請了村支書和原被告的親屬,共同做調解工作。最終雙方均作出讓步,反目成仇“冤家”的雙手重新握在了一起。

 

將訴前調解作為部分案件立案受理的前置條件,力求“案未立,事已了”,避免雙方對簿公堂。2012年,該院訴前調解結案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