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屏障,清江浦區法院在審理一起課外培訓機構負責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聯合發布的《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對性侵未成年人的課外培訓機構負責人依法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同時向區教育體育局發出司法建議書。

據悉,被告滿某原系某課外培訓機構的負責人,通過聊天軟件陌陌聯系中間人,在明知被害人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然與之發生性關系。清江浦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滿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同時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該案是《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施行后,清江浦區法院首次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培機構教師以外的工作人員,適用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該案判決讓被告人明確知曉自己被禁業的范圍,在整個社會層面起到警示和監督作用,用法治力量搭建保護未成年人的“隔離帶”和“防火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此案審結后,清江浦區法院向區教育體育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人員犯罪信息庫,形成涉及未成年人相關職業入職查詢和從業限制制度,構建“從業禁止”大格局。建議將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條件的工作人員納入審查對象,實現對未成年人保護關口前置。

 區教育體育局在復函中明確表示將從治、防、查、愛等四方面下功夫,對區內學科類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排查,對未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教培機構予以嚴厲處罰,同時加強警示教育,提高學生自護意識和自救能力。

 清江浦區法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對于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堅決依法從嚴懲處。2022年以來,該院已審結三起教培機構的教職人員涉及性侵害的案件,并依法發出從業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