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在旁聽拒執案宣判后主動繳納執行款.jpg

“這次旁聽宣判確實給我上了一堂法治課,讓我明白了拒不執行后果很嚴重,我絕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欠申請人的錢3月底前一定結清。”2月14日,在南通通州法院大法庭旁聽了拒執案的宣判后,被執行人王某認真寫下了“觀后感”。

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和公信力,2月14日情人節這天,南通通州法院執行局“約”了88名被執行人,通過觀看警示教育片、旁聽宣判、現場拘留、集中約談、分案談話等方式“亮劍”拒執犯罪,給在場的被執行人上了一堂生動鮮活的法治課。

隨著一聲莊嚴而響亮的法槌聲在大法庭響起,2起拒執犯罪案件集中宣判。被告人陸某有多筆勞務工資、貨款未支付。在收到法院判決及執行通知后,陸某僅支付了1萬余元,仍有5萬余元未履行。為躲避執行,陸某通過微信和現金等方式收取大量工程款。其中2021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29日間,陸某先后收入工程款18萬余元,用于購買工程材料等支出,既未向人民法院申報,亦未用于履行法院生效執行義務,通州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一年。另一被告人陳某也因結欠勞務工資不履行而獲刑。宣判結束后,執行局集中約談被執行人,以法治教育敦促履行,并現場對依然抗拒執行的4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

在強大的震懾力下,一起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的被執行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轉賬22萬元,原本一起難啃的“骨頭案”圓滿執結。通州法院這堂“亮劍”拒執的普法課充分發揮了警示教育作用,當天共執結案件8件,和解12件,執行到位1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