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名當事人從南京帶著錦旗來到贛榆法院執行服務中心窗口查詢執行案件信息,準備將錦旗親手送到案件承辦人手中。但多次檢索后,工作人員并未查詢到相關執行案件,經再三詢問確認,原來該案在執行立案前就已經成功化解······

原告薛某、戚某與被告江蘇某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贛榆區某醫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贛榆法院判決,被告江蘇某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應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590632.92元,區某醫院在欠付的工程價款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生效判決,原告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時正值春節前夕,申請人急于索要工程款用于農民工工資發放,如果拿不到錢,農民工無法安“薪”過年。被申請執行人之一系一企業,年底面臨各種結算,一旦立案執行對其賬戶采取凍結措施,將影響企業的資金周轉,進而影響其正常運營。同時,另一被申請執行人系我區某醫院,當時正值疫情特殊時期,凍結醫院賬戶會讓本就緊張的醫療資源更加雪上加霜。結合上述情形,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向申請人做好釋明的基礎上,主動與兩被申請執行人聯系,告知其立案執行后將面臨的不利后果,并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角度釋明相關政策及影響,督促雙方達成和解。

經多次聯系協調,區某醫院與江蘇某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結算,將未付的工程價款范圍內的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給兩申請人。至此,該起涉企事業單位、涉農民工案件得以成功化解,前后用時不到三天,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了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