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榮幸能發揮我的力量,為相城區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糾紛化解提供幫助,這是我作為商會調解員的責任。”首次以商會專職調解員身份參與調解工作的張鳳良在一天內“連軸轉”成功化解兩起糾紛后如此說道。

上午,相城法院民二庭的法官與調解員張鳳良冒雨前往案涉現場,就一起承攬合同糾紛開展調解工作。

這場糾紛的起因系元和某商戶承接了被告某公司鋁合金隔斷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遲遲未付尾款。雙方曾多次報警處理無果,后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還清尾款。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提出,因原告施工的工程屢次出現質量問題且拒絕修理,所以一直不愿意付款。承辦法官在案件受理后,曾多次組織雙方進行溝通,均因雙方各持己見無果。

承辦法官在充分考慮案情情況下,決定依托區法院與區工商聯共建的“相法相聯·互融護商”工作品牌,邀請天臺商會專職調解員張鳳良參與本案調解工作。張鳳良在接到調解邀請后,提前對案件情況進行研判,并與承辦法官共同來到案件施工現場調查,當場提供意見。

雙方當事人均認為,張鳳良提供的意見客觀、中肯,也沒有偏幫任何一方,在聽完后,認為自己之前的想法也有考慮不周的地方。于是,雙方當事人重新坐回了談判桌前,用更加理性的態度去溝通。最終,原告同意當場為被告維修,被告同意當場履行尾款,矛盾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當天下午,剛從現場趕回來的張鳳良又投入法院組織的另一起家具買賣合同案件的調解工作中。原告某KTV公司在被告某家具廠定作了一批家具,但因被告提供的樣品質量存在問題,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定金;但被告對質量問題并不認可,還要提出反訴及產品質量鑒定。張鳳良在了解案情后,以其多年在家具行業的工作經驗,從交易慣例、商業誠信等多角度為原被告雙方提供分析。法官與商會調解員的循循善誘為正處于“白熱化”的糾紛“降了溫”,最終,雙方同意解除家具買賣合同并由被告退回相應的定金。

這兩起糾紛的成功調解,離不開商會調解員的努力,更得益于2022年10月相城法院與相城區工商聯共建的“相法相聯·互融護商”品牌。雙方攜手開展深入推進商會參與調解及訴源治理等工作,通過吸納特色行業商會,邀請相關行業專家參與等方式,不斷擴大優質高效的解紛服務供給,構建立體化的聯動解紛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