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他人授權,擅自在美團外賣網頁及APP的店鋪出售鮮花時,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圖片,被著作權人起訴。3月14日下午,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在宿遷義烏商貿城,公開開庭審理這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

下午3時許,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起,案件庭審拉開序幕。承辦法官就被告店鋪在美團外賣網頁及APP的店鋪出售鮮花時,在網頁中使用的圖片為原告的攝影作品侵權糾紛案件在巡回法庭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現場吸引了不少商鋪經營者旁聽此次庭審。

原告認為被告行為侵犯其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嚴重損害其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刪除所有侵權鏈接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955萬元。

庭審中,法官著重對被告能否證明其所使用的照片具有合法授權以及原告訴請賠償的依據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也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承辦法官耐心聽取了雙方訴辯意見,全面調查案件事實,并開展釋法說理。最終,因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大,法庭未有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巡回法庭現場展示了近年來宿城法院審結的知識產權案件涉案侵權商品,法庭工作人員向商戶及圍觀群眾進行簡要介紹,以案釋法,指出商戶經營中應當注意的知識產權問題。

據悉,宿城法院一直以來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制裁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為營造激勵創新、公平競爭的市場法治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庭審,法庭還邀請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旁聽。